城市的经济水平相较于农村地区更为发达,且其可利用的资源及基础设施也更为完善,为此很多农村人口大举搬迁至城镇。人口迁徙本身不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但若原户口所在地被征用就会因征地补偿款是否能领取的问题产生争议。那么户口迁走征地补偿标准还能领取到吗?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必须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户口迁走征地补偿标准还能领取到吗
1、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也就是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的,依然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地被征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主要是考虑到大多数农民短时间难以实现非农就业,而许多小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对他们来说,土地仍旧是重要的生活保障之一,因此承包地不会被收回,农民可以自己耕种或者流转出去获得收入。当然自愿的情况下,也能将承包地交回。
2、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如果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就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村集体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承包地被收回,征地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相较于小城镇,设区的市就业机会较多,而且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即使没有稳定的收入,一般也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种情况下,收回其承包地,也是为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需要交回的承包地并不包括林地,即使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的林地也是不会被收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综上户口迁出人口可获得补偿,只要户口未农转非;或已经农转非,全家并未迁入设区的市,遇承包地等被征收或流转,可以享有土地征收款或补偿费。
当前我国农村户口迁出主要有迁往小城镇与设区市两种情况,第一种户口迁走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者还是能领取到的,只要迁出户在农村地区的承包地尚未被收回,而第二种情况原则上是不具备领取征地补偿款的资格。如果不清楚自己是否有权领取征地补偿款,不妨到当地的征地办进行咨询。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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