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于自己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也会进行经济性裁员,可是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也要优先留用部分员工,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包括哪些呢?而单位在进行了裁员之后是否要对被裁减的员工做出补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单位裁员要进行经济补偿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此可见,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其实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也并不是不可以,还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另外一半情况下裁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些问题,要是有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其实都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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