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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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将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现在就让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你介绍吧。

一、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如果单位仅仅以“经营困难、经济亏损”等为名逐渐降低员工的工资,员工有权利不接受。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些单位为了逃避某些法律责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比较低的工资标准,此时,只要劳动者有证据每个月的实际工资高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这个数字,那么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时劳动者有权利主张按月实际收入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月应得工资包括员工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各种货币性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单位任意降低工资怎么办?

针对单位任意降低职工工资的行为,职工不要因情绪所致单纯的马上提出辞职。个人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继续工作,取得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后,等哪天想跟单位清算工资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起诉。依据(法释〔2006〕6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是先在单位忍着工作一个月,当取得单位无故降低职工工资的证据后,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要强调在具体操作时,一是要先取得证据,二是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依据一定要写清楚,不能只写辞职。否则对本人举证不利。

劳动者获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如果任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则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单位随意扣减您的工资的情况,您要懂得如何维权,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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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蒲乳期用人单位降低女员工工资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一、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扩展资料: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员工代表大会参会人员全部否决,但是单位还是执行了降低,并在行政早会上宣布,请问怎办?
[律师回复]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由单位根据经济情况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单位和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调整:
(一)单位提高缴存比例:
1、申请条件:
(1)单位经济效益良好,一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
(2)单位和职工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各12。
2、应提供材料及办理程序:
(1)《住房公积金提高缴存比例登记表》(一式三份);
(2)按照拟提高的缴存比例重新计算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三份);
(3)单位上一年度和至提出申请月份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高缴存比例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核准意见到缴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二)单位降低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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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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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前两年度和当年至申请时以前月份的会计年度报表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
(4)单位上年度和当年至申请时以前月份的职工劳动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审批表》一式三份;
(6)按照拟降低的缴存比例重新计算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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