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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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门窗工程的保修期可参照为2年,也可以按照合同进行约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

工程从施工到工程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是双方按照合同或着法律规定约定的保修期进行履行质保期义务的期限。质保期内工程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详情参考下文。

一、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

门窗工程的保修期可参照为2年,也可以按照合同进行约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保修期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仍应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担保修的法定义务。

作为施工单位,为防范质量保修风险,建议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建设单位就工程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可约定: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时,应同时提交工程存有质量问题、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方为施工单位等基础资料,若建设单位不能提交上述资料,则视为工程不存在缺陷等。

门窗工程的质量保证时间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约定一个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一般为两年。工程施工合同一定要约定一个质量保证期限,避免在工程完工后施工方推卸责任,不予整改修理,而发包方却要承担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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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1、铝合金门窗的品质、类型、规格、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2、铝合金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3、铝合金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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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律师你好,我叔叔是公司负责安装门窗的,关于门窗工程验收,他想咨询一下,门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律师回复] (1)本文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④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⑤施工记录。

(3)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①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人造木板是造成室内环境中甲醛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甲醛对人有强烈的刺激性,伤害人的肺功能、肝功能及免疫功能,对人的身体危害较大。目前国内生产的人造板材大多采用脲醛树脂胶黏剂,因其粘接强度较低,加入过量的甲醛可以增强粘接强度。人造木板中甲醛释放持续时间长,释放量大,所以必须从材料上严加控制,禁止使用甲醛含量超标的人造板材。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0.12mg/3。

②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随着高层、超高层的建筑越来越多,上述的材料性能能否达到安全及满足使用功能(保温、隔声、防水),有较大的影响,故列为复验内容。

(4)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①预埋件和锚固件。

②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隐蔽工程项目的验收,主要是为了保证门窗安装牢固。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①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②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的公共建筑)的外窗各项性能要求更为严格,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需增加1倍。

②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樘,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特种门一般指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璃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必须满足不同功能的使用要求,重要性明显高于普通门,加之数量比普通门少,每个检验批检查的数量要多。

(7)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本条规定了安装门窗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查,除检查单个门窗洞口尺寸外,还应对能够通视的成排或成列的门窗洞口进行目测或拉通线检查。如果发现明显偏差,应采取处理措施后再安装门窗。

(8)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门窗框受挤压变形和表面保护层受损。木门窗安装也宜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如果采用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时,则应注意避免木门窗在施工中受损、受挤压变形或受到污染。

(9)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10)当金属窗或塑料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11)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门窗安装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固定,建筑外墙门窗均必须确保安装牢固,“规范”将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内墙门窗安装也必须牢固,规范将内墙门窗安装牢固的要求列入主控项目而非强制性条文。考虑到砌体中砖、砌块以及灰缝的强度较低,如果在砌体上采用射钉枪紧固门窗框铁脚,容易受冲击破碎,故规定在砌体上安装门窗时严禁用射钉固定。
(12)特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承包了一份装修工程,我想咨询一下那个关于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问题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1-2001,是不可能有这本标准的!你有这本标准吗?拍一个照传上末看看。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是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88)建标字第335号。六项验评标准中的一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
(88)建标字第33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电气工程)TJ303-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批准的六项验评标准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管理,其每项名称、编号及解释单位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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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门窗工程创精品应特别重视观感质量和功能要求,做到:1、门窗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划痕、碰伤,门风缝一致,启闭灵活。2、配件与与框扇表面结合平整,无污染及擦痕,同一楼层同类门窗标高一致,同一楼层锁与拉手的标高一致,螺钉拧紧卧平,螺丝帽一字、十字方向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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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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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1、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中门窗工程的相关内容。2、门窗工程创精品应特别重视观感质量和功能要求,做到:1、门窗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划痕、碰伤,门风缝一致,启闭灵活。2、配件与与框扇表面结合平整,无污染及擦痕,同一楼层同类门窗标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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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1、铝门窗工程验收应按GB 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GB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2、铝门窗工程的验收,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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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门窗质量鉴定申请需要提交什么依据和材料
[律师回复] 《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会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购房人要想索赔成功,还要注意保存和搜集证据,因为在法院审理中,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需要购房人提供证据证明。
首先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
其次是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证据,购房人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的证据,
最后是购房人发生损失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就会因举证不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从而无法达到索赔的目的。例如案例1中,张某提供的照片不能证明房屋存在质量缺陷,证据不足也没有其它证据相互印证,所以索赔没有得到支持。   二、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屋面漏雨、墙面脱落,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对于这类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修理、退房、换房、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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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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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多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质量保修范围。《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姨工程,供热、供拎系统工程等项目。当然,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其保修范围有所不同。
2、质量保修期限。《建筑法》规定,保修的期限应当接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规定。据此,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作了明确规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规定是这样的:
一、《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题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确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三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承诺质量保修责任。主要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有关具体实施保修的措施,如保修的方法、人员及联络办法,保修答复和处理时限,不履行保修责任的罚则等。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应当对建设单位合理使用建设工程有所提示。如果是因建设单位或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以及不当装修等造成质量问题的,施一睁位不承担保修责任;由此而造成的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由此可见,法律对于普通建筑工程和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有详细的规定,在施工前签订合同时也应明确指出双方责限,这样才能避免发生维修责任推卸问题。节能工程不仅要落实到挨家挨户,也要将质量和后期服务严格执行到位,这样才能建立我国节能大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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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一起进行验收,必须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区别不同情况,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安消防,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方可交付使用,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解释》第12条规定;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设计、施工,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应予支持;并申请规划、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建筑法》第61条规定、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不得交付使用:一。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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