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但是,员工辞职时也应当注意细节,避免因辞职引发纠纷。那到底辞职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辞职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
1、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是指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纪、违约职工,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的一种经济处罚,赔偿的金额应低于单位的损失数额,并且应保障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2、辞职是否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争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下迫使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除以上情况外,一般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二、职工能否撤销辞职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30条,就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赋予了劳动者“辞职权”,这一权力是一种“形成权”,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承诺,自送达用人单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企业方书面形式的同意答复,用人单位未开始给其办理离职手续前,如果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提出撤销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可以撤销。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对双方都不利。而要是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对辞职应注意的问题还不清楚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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