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承包人承包私人活受伤应由谁来负责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且与定作人不存在选任过错等特殊情形,承包人自身应对受伤负责。因为其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应自担经营风险。 若承包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或组织,而定作人在选任上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其无相应资质仍让其承包,定作人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若承包活动属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情况,接受劳务一方(即定作人)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提供劳务一方有过错的,可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 总之,要综合考量承包主体资质、选任情况以及劳务关系等因素,来确定责任归属。
二、承包人承包私人活受伤应由谁来负责
要解决承包人承包私人活受伤的责任问题,需先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核心区分承揽关系与个人劳务关系,对应不同责任规则: 一、若为承揽关系(核心是“完成工作成果”) 根据《民法典》第1193条: 承揽人(承包人)在完成工作中致自身损害,定作人(私人业主)原则上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存在定作、指示或选任过错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定作过错:要求承揽人完成违法/危险工作(如无资质拆承重墙); -指示过错:指挥承揽人违反安全规范操作; -选任过错:选任无相应资质的承揽人(如高空作业选无高空作业证者)。 若无上述过错,承包人自行承担损失。 二、若为个人劳务关系(核心是“提供劳务”)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如业主按日付薪雇人干活),提供劳务方(承包人)因劳务受伤,按双方过错分担责任: -业主过错:未提供安全防护、强令冒险作业等; -承包人过错:违规操作、忽视安全提示等; -双方均有过错的,按比例分担。 三、关键区分标准 1.承揽关系:承包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后获取报酬(如包工包料装修); 2.劳务关系:承包人按业主指示提供劳务,报酬按时间/工作量计算(如按天雇人打扫/搬运)。 综上,需结合具体案情(报酬形式、工具提供、工作自主性等)判断法律关系,再依据对应规则确定责任主体及比例。若案情模糊,建议补充细节后进一步分析。
三、承包人承包期内债务咋承担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的债务承担需区分不同情况。若是个人承包,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若以家庭财产投资或收益主要供家庭成员享用,以家庭财产承担。 企业承包中,若承包方以企业名义对外经营产生债务,一般由企业承担,企业承担后可依承包合同向承包方追偿。若承包方存在滥用企业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形,承包方可能要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若承包合同对债务承担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约定处理。
在探讨承包人承包私人活受伤应由谁来负责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范围,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若造成伤残还会有伤残补助金等。另外,责任承担比例也很关键,如果承包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可能会相应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面对承包私人活受伤的复杂情况,若你对赔偿范围、责任比例划分等问题仍有疑问,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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