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事故鉴定能起到怎样的效力
医疗事故鉴定具有多方面效力。在证据方面,它是重要证据,能证明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医方有无过错及过错与损害间因果关系,为法院查明事实提供专业依据。 在责任认定上,其结论是认定医方是否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关键依据。若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医方通常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在行政处理中,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鉴定结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如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不过,医疗事故鉴定并非认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唯一依据,法院可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收取方式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收取分两种情况。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预先缴纳。再次鉴定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费用同样由申请再次鉴定的一方预先缴纳。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若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则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承担。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三、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如何救济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途径主要有两种: 一、行政救济:申请再次鉴定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2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再次鉴定由省级医学会(或其指定的其他医学会)组织,鉴定结论为行政程序中的终局结论,但不影响后续司法程序中法院对其效力的审查。 二、司法救济: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 若已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满足《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定情形,例如: 1.鉴定机构/人员不具备法定资质;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鉴定结论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4.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矛盾且无法合理解释。 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准许重新鉴定(通常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而非医学会)。 注意事项: 行政再次鉴定的15日时限为除斥期间,逾期丧失权利; 司法重新鉴定需举证证明法定事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救济途径,若已启动诉讼,优先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
当探讨医疗事故鉴定能起到怎样的效力时,除了其在确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对医疗机构的资质评定、医生的职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医生也可能受到相应处分。而且在后续的医疗纠纷处理中,鉴定结果会成为关键证据影响最终判决。如果您对医疗事故鉴定的效力细节、鉴定结果影响以及后续处理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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