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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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市区(含铜山区、贾汪区)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一等16元/平方米,二等12元/平方米,三等8元/平方米,四等5元/平方米,五等3元/平方米。2、邳州市、新沂市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一等10元/平方米,二等6元/平方米,三等4元/平方米,四等2元/平方米。
新沂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城镇,公民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需要按照纳税标准缴纳税额,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了规范土地的收费事宜,制定了相关的收费管理条例,由于土地税的收费标准是由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故而各地的缴纳标准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新沂位于江苏徐州,故而新沂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需要参照江苏省有关土地税的缴纳的规定。

一、关于新沂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徐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方案的批复》(苏财税〔2016〕46号)精神,现将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及土地等级划分调整方案通告如下:

(一)税额标准

1、市区(含铜山区、贾汪区)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等16元/平方米,二等12元/平方米,三等8元/平方米,四等5元/平方米,五等3元/平方米。

2、邳州市、新沂市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等10元/平方米,二等6元/平方米,三等4元/平方米,四等2元/平方米。

3、丰县、沛县、睢宁县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等6元/平方米,二等4元/平方米,三等2元/平方米。

(二)土地等级范围划分

土地等级范围划分综合了区域调整、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秉承兼顾相邻地块级次、便于征管的原则,市区(含铜山区、贾汪区)、各县(市)境内土地等级范围划分方案见附件。

(三)上述各等级土地范围及税额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徐政办发〔2006〕148号)同时废止。

(四)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规定由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二、新沂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等级 “四至”情况 税额标准

一等 东至利民路,西至钟吾路,南至锦绣巷,北至市府路的区域。10元/㎡

二等 东至沭河,西至新华路,南至新戴河,北至城中引水河除一等以外的区域 6元/㎡

三等 新安、墨河、唐店、北沟四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除去上述一等、二等以外的区域 4元/㎡

四等 新沂所辖各建制镇 2元/㎡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新沂市的土地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被划分为了四个等级,不同的等级的纳税标准是不一样的。此次调整,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的纳税标准也都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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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根据财税(2020)56号文件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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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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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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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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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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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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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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