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买断工龄后养老保险是否会受到影响?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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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传统的工龄对于养老金来说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买断工龄后,职工可以自行缴纳养老金,但只要符合养老金政策规定,待遇不受影响。根据国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企业改制买断工龄后养老保险是否会受到影响?

企业进行改制自改革开放之后,在我国市场经济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经济活动。由于改制是一种逐渐适应社会新环境的过程,为了实际需要,在改制时,企业不可避免的会进行裁员,对于这部分职员,企业单位可能会采取买断工龄的做法来进行补偿,那么在企业改制买断工龄后养老保险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企业改制买断工龄后养老保险是否会受到影响?

买断工龄”并不是准确的法律词汇,而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现在一般指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被解雇辞退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给予的赔偿金

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买断工龄”是一种企业行为,需要企业与职工协商并达成一致。企业买断工龄需要向职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职工养老金的水平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直接相关。所谓买断并未造成劳动者工龄的丧失,其以前的缴费年限继续有效。

也就是说,传统的工龄对于养老金来说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买断工龄后,职工可以自行缴纳养老金,但只要符合养老金政策规定,待遇不受影响。

根据国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可以享受养老待遇。自今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可一次性补缴保费15年。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和经办规程,尚未执行。

二、买断工龄”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根据赣劳社办[2001]39号文件的规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在新企业就业的,企业与职工要签订劳动合同,由其新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或通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或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如从事钟点工、临时性劳务等)的,本人可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其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及管理比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规定执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期间(须持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失业证》)应主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封存手续,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关系予以保留,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并按规定计息。如本人自愿,也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比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赣劳社[1999]53号文件规定,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99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职工,在2010年10月1日前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根据赣劳社[2000]9号文件规定,退休时若本人同意,允许其按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缴费满15年后,按缴费满15年的标准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者虽满10年,但本人不同意补缴费用,按照赣劳社[1999]53号文件规定,职工退休时,按本人全部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一次性发给两个半月的生活补助费或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计发生活补助费时,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尾数满1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在企业改制买断工龄后养老保险是不受影响的,职员可以在下岗之后自行继续缴纳。若重新找到工作的,可以由新工作单位为其续交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保,若未找到工作,下网职员又不自行缴纳的,对于缴纳年限不达标的,年老后,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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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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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
2、资产重组中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的增值税政策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条第(二)项“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第五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同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第(三十五)项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3、股票、债权等金融商品转让时的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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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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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股权不被视为金融商品中的有价证券,但上市公司的股票则属于典型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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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买断工龄,不买断工龄,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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