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2P,p2p全是非法集资?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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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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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P2P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一种。虽然p2p是一种利率较高的贷款方式,且也有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但是不能认为p2p全是非法集资,需要客观的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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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受到侵害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且涉及的行业较广,故而不易识别。就非法集资的案件类看,多是与各类经济活动一起发生的。p2p是一种企业单位常见的经济类型的活动,由于其成本较高,故而有人认为p2p全是非法集资,事实是否如此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P2P?

简单的说,P2P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一种。P2P平台利用互联网公开性及高效性的优势,充当信息中介撮合成交,迅速满足各方需求。相比于其他理财模式,P2P理财的优势非常明显。门槛低、资金去向透明、受市场环境影响小、操作简单适合普通大众、利率较高等等。

二、p2p全是非法集资?

问题平台中,非法集资的案例确实不少,需要客观对待这一问题,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妖魔化整个网贷行业。P2P作为新生态模式,行业还处于探索监管初期,监管政策滞后,给不少平台可乘之机。此外,随着国字头中国互金协会的成立,去年8月份网贷监管政策的出台,各地系列专项整治风暴的进行,及银行存管等合规性举措,P2P行业正朝着更加透明、中介、理性的方向前进。

三、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一是资金池模式。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是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是庞氏骗局。有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虽然p2p是一种利率较高的贷款方式,且也有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但是不能认为p2p全是非法集资,需要客观的去对待。建议那些没有理睬能力者,不要购买p2p,对于企业单位,若要选择通过p2p进行融资,也需要事先制作融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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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P2P,p2p全是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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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非法集资区别是什么?
p2p非法集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目的不同、借款用途不同、利率不同等,对于P2P业务一般是对资金进行分散投资处理,而对于非法集资则是属于吸收大量资金的行为,并且犯罪对象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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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如何避免非法集资?
总体分两点:保证非自融,即非自融自用,能保证全部为真实借款人;保证非资金池,即应实时公布站岗资金总额、实时公布财务数据,数值应大于等于站岗资金总额,以保证此部分资金违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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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非吸集资诈骗,会不会坐牢
[律师回复]
一、投资者维权基本方向
(一)需要初次判断:是谁导致问题,责任主体是2平台,还是融资者。
(二)需要明确:除非2平台本身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卷款潜逃,否则从出现提现困难、跑路到被刑事处罚会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投资者在不同时期均有挽回损失的可能,但追偿方式并不相同。
(三)需要了解:解决方式应该多元,主要包括非诉协商、民事诉讼、刑事报案、刑事自诉、行政监管举报、媒体介入等,整体策略是:看准时机、把握方向、主动出击。
二、投资者维权第一步
无论是何种情形,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步要做的是收集和固定证据。
(一)证据的清单(初步)
1. 借贷协议、担保协议、注册2平台时的用户协议、2平台操作指南等约定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
2. 2平台的广告、声明等以明示或默示作出的承诺性文件;
3. 2平台上公示及向投资者单方发出的融资者信息、借款标信息;
4. 2平台审核时保管的融资者信息、借款信息;
5. 2平台C地址域名信息、注册平台的企业名称及工商注册所在地;
6. 银行汇款流水、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其汇入账号、2平台记载的交易信息。
(二)证据的收集方法
除少部分纸质文件外,2网贷交易的证据多为电子合同或平台数据,当前司法审判也承认电子合同的效力。虽然电子合同并无要求办理CA或时间戳认证,但如果平台在交易时既已提供,应做好存档;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截图、公证等方式保存、固定以上信息,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采信互联网截图证据的案例。涉及借款人或借款标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要求2平台提供。
至于银行支付划拨证据,投资者可以前往用银行卡的开户行调出账户流水单,并加盖银行章。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流水单是否载明汇入方名称及详细账号,如果未能显示,投资者可要求银行提供关于账号所属主体的证明。
(三)从证据中分析问题
投资者可委托律师分析证据中的相关信息,从而确定责任主体,选择管辖,制定非诉、诉讼、报案或自诉策略。
1. 根据借贷合同、交易流水、平台交易信息,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生效;
2. 根据平台记载的借款人信息、借贷合同、担保合同等,正确理解合同履行地后,选择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提讼;
3. 根据平台声明、担保合同等,确定是否可以主张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4. 根据汇入账户的名称,可以判断资金交易方式、平台是否涉嫌违规操作甚至犯罪。账户名称可能是第三方支付公司、2网贷平台的注册公司、2网贷平台的关联公司或个别员工、不相关公司或个人。如果是第一种情形,应向第三方公司请求提供交易记录证明,当前2平台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分为托管模式和通道模式,托管模式是合法的存管及支付方式,而通道模式则涉嫌私设资金池,平台有被刑事处理的风险。

二、三种情况也涉嫌私设资金池问题。
第四种情形,则是投资者有可能掉到钓鱼网站陷阱,即被骗子以混淆的网页诈取钱财,投资者应及时与2平台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向平台或融资者汇入相应的款项。
三、投资者受侵害的不同情形、阶段与救济
(一)融资者逾期还款
投资者预期还款的情形,比平台跑路等问题更为多发,但维权方式相对简单。投资者到期的债权得不到实现,有权依照约定向融资者主张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需要注意债权请求权有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投资者可委托律师发函催告融资者偿还债务。决定以民事诉讼维权的,投资者可委托律师融资者。
1. 如果2平台就借贷行为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承诺,符合认定2平台提供担保情形的,投资者可将2平台列为共同被告,主张由2平台与融资者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该笔借贷交易发生时签订了担保合同,可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
3. 如果2平台相关协议或公告中有载明可将债权转让予平台,并由平台追偿债务的,投资者可以衡量个人成本后,作出是否转让债权的选择。
4. 如果融资者借款数额巨大、涉案投资者人数众多,而2平台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为该借贷标提供了担保、或2平台通过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融资者是2 平台的关联方(未确定是否为虚设借款标吸存),借款未能偿还将可能直接影响平台的正常运营,那么,投资者可以考虑以非诉协商的方式解决,委托律师参与谈判,就融资者还款、平台资金周转和还款计划等问题上达成协议,这可能比融资者失联、平台倒闭后追收债权更为明智,但在谈判时,宜尽可能要求相关责任人为还款提供额外的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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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非法集资和p2p?
非法集资和P2P在出借人群以及借款的用途和收益率有所不同。P2P借贷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小风险,会对资金进行双向打散,即一个借款人的借款会来自多个不同的投资人或者一个投资人的资金会借给多个借款人。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不是少数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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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p2p平台非吸集资,涉及集资诈骗,法院会怎样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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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维权基本方向
(一)需要初次判断:是谁导致问题,责任主体是2平台,还是融资者。
(二)需要明确:除非2平台本身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卷款潜逃,否则从出现提现困难、跑路到被刑事处罚会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投资者在不同时期均有挽回损失的可能,但追偿方式并不相同。
(三)需要了解:解决方式应该多元,主要包括非诉协商、民事诉讼、刑事报案、刑事自诉、行政监管举报、媒体介入等,整体策略是:看准时机、把握方向、主动出击。
二、投资者维权第一步
无论是何种情形,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步要做的是收集和固定证据。
(一)证据的清单(初步)
1. 借贷协议、担保协议、注册2平台时的用户协议、2平台操作指南等约定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
2. 2平台的广告、声明等以明示或默示作出的承诺性文件;
3. 2平台上公示及向投资者单方发出的融资者信息、借款标信息;
4. 2平台审核时保管的融资者信息、借款信息;
5. 2平台C地址域名信息、注册平台的企业名称及工商注册所在地;
6. 银行汇款流水、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其汇入账号、2平台记载的交易信息。
(二)证据的收集方法
除少部分纸质文件外,2网贷交易的证据多为电子合同或平台数据,当前司法审判也承认电子合同的效力。虽然电子合同并无要求办理CA或时间戳认证,但如果平台在交易时既已提供,应做好存档;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截图、公证等方式保存、固定以上信息,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采信互联网截图证据的案例。涉及借款人或借款标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要求2平台提供。
至于银行支付划拨证据,投资者可以前往用银行卡的开户行调出账户流水单,并加盖银行章。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流水单是否载明汇入方名称及详细账号,如果未能显示,投资者可要求银行提供关于账号所属主体的证明。
(三)从证据中分析问题
投资者可委托律师分析证据中的相关信息,从而确定责任主体,选择管辖,制定非诉、诉讼、报案或自诉策略。
1. 根据借贷合同、交易流水、平台交易信息,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生效;
2. 根据平台记载的借款人信息、借贷合同、担保合同等,正确理解合同履行地后,选择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提讼;
3. 根据平台声明、担保合同等,确定是否可以主张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4. 根据汇入账户的名称,可以判断资金交易方式、平台是否涉嫌违规操作甚至犯罪。账户名称可能是第三方支付公司、2网贷平台的注册公司、2网贷平台的关联公司或个别员工、不相关公司或个人。如果是第一种情形,应向第三方公司请求提供交易记录证明,当前2平台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分为托管模式和通道模式,托管模式是合法的存管及支付方式,而通道模式则涉嫌私设资金池,平台有被刑事处理的风险。

二、三种情况也涉嫌私设资金池问题。
第四种情形,则是投资者有可能掉到钓鱼网站陷阱,即被骗子以混淆的网页诈取钱财,投资者应及时与2平台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向平台或融资者汇入相应的款项。
三、投资者受侵害的不同情形、阶段与救济
(一)融资者逾期还款
投资者预期还款的情形,比平台跑路等问题更为多发,但维权方式相对简单。投资者到期的债权得不到实现,有权依照约定向融资者主张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需要注意债权请求权有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投资者可委托律师发函催告融资者偿还债务。决定以民事诉讼维权的,投资者可委托律师融资者。
1. 如果2平台就借贷行为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承诺,符合认定2平台提供担保情形的,投资者可将2平台列为共同被告,主张由2平台与融资者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该笔借贷交易发生时签订了担保合同,可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
3. 如果2平台相关协议或公告中有载明可将债权转让予平台,并由平台追偿债务的,投资者可以衡量个人成本后,作出是否转让债权的选择。
4. 如果融资者借款数额巨大、涉案投资者人数众多,而2平台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为该借贷标提供了担保、或2平台通过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融资者是2 平台的关联方(未确定是否为虚设借款标吸存),借款未能偿还将可能直接影响平台的正常运营,那么,投资者可以考虑以非诉协商的方式解决,委托律师参与谈判,就融资者还款、平台资金周转和还款计划等问题上达成协议,这可能比融资者失联、平台倒闭后追收债权更为明智,但在谈判时,宜尽可能要求相关责任人为还款提供额外的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我想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总监有罪吗,哪位专家知道啊,告诉我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从一般P2P平台风控总监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上看,在平台正常经营的范围内,并不涉及相关违法犯罪事由,风控总监也一直是正常履行职责,没有平台私设资金池、自身担保、虚构借款标的情况发生。在“车某涉嫌集资诈骗案”中,该P2P平台并非一开始就是因犯罪而建立,该平台在被警方指控集资诈骗犯罪之前,一直正常经营,有合法合规的项目,而风控总监车某,参与的也是公司正常经营的业务部分,因此,不构成犯罪。
二、未履行本职工作的职责,是不是就一定构成了犯罪?
答案也是否定的。应该明确的是,没有切实履行风控职责,并不等于参与了集资诈骗。本案中,作为公司负责人的甘某,虚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借款标的,甘某作为风控总监车某的直系上级,要求车某对相关文件进行只做初步的审核,并没有给予其更多的权限参与欺诈骗行为,作为风控总监的车某,也因此没有切实履行其风控职责,但是也恰恰说明其在诈骗行为中完全没有起到作用。反之,即使当事人积极履行了风控职责,但当事人没有实施虚构贷款项目等诈骗行为,也没有为相关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2017年实施的《高检院公诉厅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高检诉[2017] 14号第10条规定:“对于无相关职业经历、专业背景,且从业时间短暂,在单位犯罪中层级较低,纯属执行单位领导指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辩解的,如确实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具有主观故意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笔者认为,不论职位层级高低,对于纯属执行单位领导指令的犯罪嫌疑人,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谨慎处理。
三、作为风控经理的高管人员,是否对公司负责人的相关非法集资行为有所察觉?是否有所行动?
风控总监由于其职位性质,其往往会对公司相关高管的非法集资行为有所察觉,并采取一定的行动,比如提出建议、抗议、申请辞职等,但这些细节往往被当事人认为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碎事项而忽略,侦查机关的讯问中,也没有提起。
而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对这些细节就应该相当的敏感,因为这些事实就往往能够证明,无辜的当事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如果能够将这些事实加以固定,形成证据,便能起到非常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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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p2p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1、出借人群不同、2、借款用途不同、3、收益率不一样。从而才能确定大家使用哪一项集资方式进行借款内容。另外借款的方式不同从而才能确定借款的具体金额,具体的选择从而确定收益的金额,希望大家能够好好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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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最近P2P理财方式很受欢迎,我身边的人都把钱投进去了,想来问下2p都是非法集资吗
[律师回复] 你好,对于2p都是非法集资吗,这种情况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是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通俗的讲就是除银行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其实,任何一个商业模式的产生,最终服务的仍旧是商业本身。P2P借贷平台最初设想的理想状态是成为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买卖的商品是“贷款”或者“债权”。根据P2P的正常业务流程,P2P借贷平台只负责信息的公布、信用审核、法律手续、投资咨询等增值服务,而款项的流动只是发生在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资金的流动并不进出于P2P借贷平台。完全按这个流程来走,按说并不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但是,近期频发的P2P借贷平台“跑路”事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大大揭露了P2P金融中介行业的乱局:卷走投资人钱款、伪造虚拟借款人为自己平台融资、挪用投资人资金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也使得不少网贷投资者“为其欢喜,为其忧”。若是投资人和借款人实际上没有直接接触,P2P利用管理优势使用各种手段骗钱投资者资金进行他用和非法占有,则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现在的P2P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对接供方与需方,做到信息的快速对接。使得投资和融资需求的快速匹配。但P2P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是这块市场目前还没有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准入门槛低,又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完全靠网络平台的自律,潜在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对于准备做P2P理财的投资者来说,必须谨慎挑选平台公司,了解运作流程。
消费全返算非法集资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全国各地包括网络渠道上都出现了许多推销购物、一段时间后消费款项全额退还的活动,比较有名的有云联惠、我的免费网、麦点商城、领多多等,这些平台大同小异的都打着消费全返的旗号,迅速发展联盟商家,大肆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但不久后纷纷陷入了崩盘跑路的局面,造成许多百姓血本无归,那么,消费全返算非法集资吗不久前,国家相关部门已明确指出,打着消费全返旗号的销售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其诈骗模式、行为特点为:
一、诈骗模式号称消费全返的平台,通常是打造一个网上商城,同时在线下通过拉人头发展代理商或者会员。这些线上平台的商品都是真的,而且一般价格都偏贵。用户在网上商城购买商品后,商城会当即给予部分返现,并承诺分期支付剩下的返利直到全额返还,以获取用户的好感和信任。那么,关键就在于剩下的返利真的会返还吗这个时候,平台就开始耍心眼了。首先剩下的返利采用的是类似积分或者虚拟币的形式,不会真的再返给你钱。当你手中的积分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平台会告诉你可以兑换成现金了,但是想把钱取了,需要再交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等你走到了这里,基本上已经被平台套牢了。因为要获得一定的积分,你必然要付出相当的金额和时间成本,再加上所谓的手续费一起算,真的要实现全额返还,可能需要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二、行为特点
1、运营模式类似淘宝、京东里面的免费试用板块,网站看似正规;
2、抓取受害者喜好免费的心理,看似免费、实际昂贵;
3、放长线钓大鱼,该类平台,前期购买者都能按期拿回购物款,后期跑路;
4、通过介绍他人的方式,获利。
5、网上公布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信息,骗取购买者信任。营业执照对于公司如同一个人的身份证,有身份证并不代表他不会犯罪;
三、防范警示很多人其实不知道自己身边就有很多非法集资的旁氏骗局,任何免费的东西,消费者都要打一个问号。日常多学习各类防骗意识,养成不贪便宜的心理。理财投资要选择合法的银行机构;除银行外,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吸收公众存款,都是违法行为。此外,网络是虚拟的,任何交易都存在风险,谁也不知道网络的那头是交易方还是不法分子。综上所述,消费全返算非法集资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诈骗分子通过线上建立网上商城、线下发展加盟代理商的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铺开局面,以消费全返这种看似高额返利的噱头吸引消费者,然后又用实际返还积分或虚拟货币的方式把消费者套牢,使得老百姓的血汗钱成为非法集资的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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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等,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谋利。收益率不一样:p2p的收益率比银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规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内。而非法集资拥有的高利息,比对应收益率高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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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消费全返是非法集资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全国各地包括网络渠道上都出现了许多推销购物、一段时间后消费款项全额退还的活动,比较有名的有云联惠、我的免费网、麦点商城、领多多等,这些平台大同小异的都打着消费全返的旗号,迅速发展联盟商家,大肆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但不久后纷纷陷入了崩盘跑路的局面,造成许多百姓血本无归,那么,消费全返算非法集资吗不久前,国家相关部门已明确指出,打着消费全返旗号的销售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其诈骗模式、行为特点为: 一、诈骗模式号称消费全返的平台,通常是打造一个网上商城,同时在线下通过拉人头发展代理商或者会员。这些线上平台的商品都是真的,而且一般价格都偏贵。用户在网上商城购买商品后,商城会当即给予部分返现,并承诺分期支付剩下的返利直到全额返还,以获取用户的好感和信任。那么,关键就在于剩下的返利真的会返还吗这个时候,平台就开始耍心眼了。首先剩下的返利采用的是类似积分或者虚拟币的形式,不会真的再返给你钱。当你手中的积分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平台会告诉你可以兑换成现金了,但是想把钱取了,需要再交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等你走到了这里,基本上已经被平台套牢了。因为要获得一定的积分,你必然要付出相当的金额和时间成本,再加上所谓的手续费一起算,真的要实现全额返还,可能需要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二、行为特点 1、运营模式类似淘宝、京东里面的免费试用板块,网站看似正规; 2、抓取受害者喜好免费的心理,看似免费、实际昂贵; 3、放长线钓大鱼,该类平台,前期购买者都能按期拿回购物款,后期跑路; 4、通过介绍他人的方式,获利。 5、网上公布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信息,骗取购买者信任。营业执照对于公司如同一个人的身份证,有身份证并不代表他不会犯罪; 三、防范警示很多人其实不知道自己身边就有很多非法集资的旁氏骗局,任何免费的东西,消费者都要打一个问号。日常多学习各类防骗意识,养成不贪便宜的心理。理财投资要选择合法的银行机构;除银行外,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吸收公众存款,都是违法行为。此外,网络是虚拟的,任何交易都存在风险,谁也不知道网络的那头是交易方还是不法分子。综上所述,消费全返算非法集资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诈骗分子通过线上建立网上商城、线下发展加盟代理商的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铺开局面,以消费全返这种看似高额返利的噱头吸引消费者,然后又用实际返还积分或虚拟货币的方式把消费者套牢,使得老百姓的血汗钱成为非法集资的炮灰。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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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全返算非法集资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全国各地包括网络渠道上都出现了许多推销购物、一段时间后消费款项全额退还的活动,比较有名的有云联惠、我的免费网、麦点商城、领多多等,这些平台大同小异的都打着消费全返的旗号,迅速发展联盟商家,大肆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但不久后纷纷陷入了崩盘跑路的局面,造成许多百姓血本无归,那么,消费全返算非法集资吗不久前,国家相关部门已明确指出,打着消费全返旗号的销售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其诈骗模式、行为特点为:
一、诈骗模式号称消费全返的平台,通常是打造一个网上商城,同时在线下通过拉人头发展代理商或者会员。这些线上平台的商品都是真的,而且一般价格都偏贵。用户在网上商城购买商品后,商城会当即给予部分返现,并承诺分期支付剩下的返利直到全额返还,以获取用户的好感和信任。那么,关键就在于剩下的返利真的会返还吗这个时候,平台就开始耍心眼了。首先剩下的返利采用的是类似积分或者虚拟币的形式,不会真的再返给你钱。当你手中的积分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平台会告诉你可以兑换成现金了,但是想把钱取了,需要再交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等你走到了这里,基本上已经被平台套牢了。因为要获得一定的积分,你必然要付出相当的金额和时间成本,再加上所谓的手续费一起算,真的要实现全额返还,可能需要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二、行为特点
1、运营模式类似淘宝、京东里面的免费试用板块,网站看似正规;
2、抓取受害者喜好免费的心理,看似免费、实际昂贵;
3、放长线钓大鱼,该类平台,前期购买者都能按期拿回购物款,后期跑路;
4、通过介绍他人的方式,获利。
5、网上公布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信息,骗取购买者信任。营业执照对于公司如同一个人的身份证,有身份证并不代表他不会犯罪;
三、防范警示很多人其实不知道自己身边就有很多非法集资的旁氏骗局,任何免费的东西,消费者都要打一个问号。日常多学习各类防骗意识,养成不贪便宜的心理。理财投资要选择合法的银行机构;除银行外,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吸收公众存款,都是违法行为。此外,网络是虚拟的,任何交易都存在风险,谁也不知道网络的那头是交易方还是不法分子。综上所述,消费全返算非法集资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诈骗分子通过线上建立网上商城、线下发展加盟代理商的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铺开局面,以消费全返这种看似高额返利的噱头吸引消费者,然后又用实际返还积分或虚拟货币的方式把消费者套牢,使得老百姓的血汗钱成为非法集资的炮灰。
P2p集团公司暴雷,立案管辖,主办地,应该在分公司还是在总部所在地
[律师回复]
1.自己的平台暴雷出事之后第一时间不要慌,向自己上级询问情况,并且快速查阅网络等媒体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证(不一定是准确的,但是正确性一边比较高)。
2.尽快搜集整理自己的客户资料,并咨询公司相关人员和部门是否能够紧急赎回或者有什么处理方法。
3.如果暴雷属实,那么尽快协助自己的客户准备好材料(合同,银行流水,银行卡身份证的复印件)到当地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报案,早报案早受理,不报案难处理。
4.不要为公司进行辩护,如果自己本身并不知晓公司实际问题,要向客户和公安机关进行说明。
5.由于理财合同本身是和公司总部签署,一般业务人员和当地管理层多数情况下不会出现法律问题,除非知晓情况并营销数额较大(如数百万以上,要是上千万的就很麻烦了)。
6.如果理财公司总部不在当地,则自身法律问题相对较轻,如果本人在总部当地则更难处理。
7.协助客户进行各项追讨等合法行为,非法行为不要参与。
8.注意自身安全,前面事项处理完毕之后回家静养,等待公安机关和公司人员的通知。
9.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总部高管和特殊岗位人员(如财务等会比较棘手),不是省级以上管理层,不是业绩优秀员工(前面提到的百万以上,尤其是千万以上),一般不会有问题,自己想着尽快找个工作,同时帮助客户尽可能挽回损失就行了。
各位律师,我想问一下,非法集资被判刑以后钱还能追回吗?非法集资全部追回判刑会低吗?非法集资怎么判刑呢?
[律师回复] 非法集资类的犯罪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那么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一、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总之,应对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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