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概述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法律服务,律所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魏律师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在原告杨XX与被告杨XX、杨XX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魏宪合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双方于2013年3月1日签订《钢管委托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30984米钢管委托被告对外租赁,被告每年支付租金56000元,合作期最低5年。然而,被告自第二年起未足额支付租金,且未依约返还剩余钢管。原告曾于2016年拉走部分钢管14471.5米,剩余16512.5米钢管被告至今未返还,截至起诉时,被告累计拖欠租金296200元。被告杨XX作为杨XX配偶,共同参与合同履行并使用租赁收益,原告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于2025年4月21日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原告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资金420307.47元,并查封被告杨XX名下房产一处。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合同履行、租金计算、钢管返还等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钢管委托租赁合同》,被告返还原告钢管16512.5米,支付原告租金194379.48元、违约金1943.79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按比例由原被告承担。魏律师在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原告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不服被告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被告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复查答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魏宪合律师与孟律师共同作为原告法定代表人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
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主张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停保操作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持续有效。律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指出两被告仅依据形式停保日期否定实体参保状态,属于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错误。庭审中,律师针对两被告的职权依据、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进行了系统性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两被告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复查答复》,责令被告社保中心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原告的待遇申请重新作出处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社保中心负担。此案件充分体现了魏律师在处理劳动工伤相关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
多领域案件经验
魏宪合律师不仅在合同纠纷和工伤行政诉讼领域表现突出,在其擅长的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他能够准确分析事故责任,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赔偿。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清晰的思辨能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多年来,他处理的各类案件涉及企业经济纠纷、建设工程争议等多个领域,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他为人诚实守信,做事认真负责,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社会职务贡献
作为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和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魏宪合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法律事务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他的工作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也为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做出了贡献。同时,他在律所担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为律所的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带领团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总之,魏宪合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还是参与社会法律事务的调解和仲裁,他都能够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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