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宅基地离婚后归属需分情况判断。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若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离婚时,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仍归该户。 若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离婚时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取得房屋的一方通常也取得对应宅基地使用权;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出资、居住等情况判决。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属婚前个人财产,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建房一方。不过,婚姻存续期间对房屋有修缮、扩建等增值部分,另一方可能获得相应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户的认定标准是哪些
农村宅基地户认定通常有以下标准。一是以公安户籍登记为准,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家庭人员,一般认定为一户。二是夫妻双方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户口未在一起,但未申请宅基地的,可合并为一户。三是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需分户建房且符合相关规划和条件的,可单独认定为一户。四是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已建立独立家庭生活且经集体经济组织认定的,可作为独立的一户。不过,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具体认定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应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其上的房屋等附着物可以继承。 对于宅基地,因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过“地随房走”,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房屋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自留地同理,其所有权属集体,不能继承。但如果自留地上有农作物等收益,这些归承包人所有,继承人可继承该收益。而且,家庭中部分成员去世,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承包人,可继续使用自留地。
当探讨农村宅基地离婚后归哪方时,除了明确宅基地归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后获得宅基地一方若要对地上房屋进行翻建、扩建等改造,手续该如何办理。另外,若后续涉及宅基地流转,在已离婚的情况下,流转的相关权益又该如何分配。这些问题都与农村宅基地离婚后的归属紧密相关。若你正面临这些疑惑,或是想深入了解其中细节难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好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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