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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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规定矿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办公、生活用地,诸如煤矿土地使用税采矿区、尾矿区、采矿公路等用地基本上是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另外,矿区内荒地以及因为采矿造成的塌陷区也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矿区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

国家规定了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和单位都是必须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同时,国家还针对一些特殊用途的土地地制订了土地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我国有许多经营采矿的企业,那?矿区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接下来,就由律图小编为您详细说明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矿区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

根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规定:

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规定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条例第5条)

5、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

7、特定土地减免。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仓库冷库减免。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

9、电力用地免税。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

根据我国税务方面的相关规定,矿区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只针对矿区企业的生活、办公用地,而采矿场、排土场这些土地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国家制订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是为了使我国的土地最大程度地得到合理的利用,同时,对于一些有公益性质的用地,国家为了鼓励这些土地使用者,也制订了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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