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房产离婚分割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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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结婚后这套房子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子归谁还要看房屋落在谁的名下 如果房屋是落在你们二人的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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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全款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结婚后这套房子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子归谁还要看房屋落在谁的名下。

两种情况:

(1)如果房屋是落在你们二人的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

二 、相关的规定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三、婚前买房,这些情况将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时,无论谁出资,这些情况都将认定房屋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2、婚前两人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婚后还贷,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4、结婚前A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AB名下,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送给B,属于AB共同财产。

5、结婚前A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A名下,结婚后将房子变更登记在AB名下,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送给B,为AB共同财产。

6、结婚前买房A付首付,房子登记在AB名下,婚后AB共同还贷,则房子为AB的共同财产。

四、通过公证可以保障个人婚前房产

某些情况,无论男女双方某一方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买房,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双方均可分得一半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为了避免离婚时不必要的纠纷,保障个人利益,可以办理婚前房产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可公证为共同财产,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是按一定比例分割的。若要避免产生纠纷,应在婚前做好个人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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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房产离婚分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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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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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由一方在婚前申请,以个人财产支付房屋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价款,离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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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四、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五、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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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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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最近想要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想请问律师财产被先后保全怎么分割,相关的分割办法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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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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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财产必须全部分割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财产必须全部分割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财产不是必须的全部分割。在向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是会受理的。
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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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会尊重当事人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要求处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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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前全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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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可以把财产全部分割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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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假离婚后能要回财产吗假离婚的夫妻大多数为了分割财产或者逃避债务才离婚的。比如,夫妻一方为了逃避个人债务,把所有的财产都通过假离婚分割给另一方,导致其本人没钱偿还债务。但有时也会发生事与愿违的事情,有些假离婚的夫妻可能会假戏真做。假离婚时拿到财产较多的一方可能不愿意复婚,这时候拿到财产较少的一方肯定就会不乐意。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假离婚后能要回财产吗这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一)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双方假离婚后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
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其次,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的财产分割判决也是依法作出的,因此是有效的,不能要求重新分割。
(二)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双方假离婚后同居的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依法分割;

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夫妻假离婚的情况。只要夫妻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则就是真正的离婚,此后双方就不具有夫妻关系。而对于夫妻来说,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做出处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营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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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保全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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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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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四、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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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分割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推荐: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查看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现在房子是结婚的基础,一般女方都要求对方有房子,但是如果婚前一方已购得一套房产,结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离婚时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这关乎夫妻双方的利益问题,那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婚前全款房产离婚分割的问题。
一、婚前全款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结婚后这套房子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子归谁还要看房屋落在谁的名下。两种情况:

1)如果房屋是落在你们二人的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在同居期间,那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按份共有处理。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
二、《婚姻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三、婚前买房,这些情况将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时,无论谁出资,这些情况都将认定房屋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2、婚前两人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婚后还贷,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4、结婚前
A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A
B名下,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送给B,属于AB共同财产。
5、结婚前A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A名下,结婚后将房子变更登记在AB名下,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送给B,为AB共同财产。
6、结婚前买房A付首付,房子登记在AB名下,婚后AB共同还贷,则房子为AB的共同财产。
四、通过公证可以保障个人婚前房产某些情况,无论男女双方某一方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买房,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双方均可分得一半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为了避免离婚时不必要的纠纷,保障个人利益,可以办理婚前房产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可公证为共同财产,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婚前全款房产离婚分割的一些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是按一定比例分割的。若要避免产生纠纷,应在婚前做好个人财产公证。
朋友最近想要进行结婚买房,想请问2017新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后全额购买房产如何进行分割,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律师回复] 一、新婚姻法对离婚时房产的规定
  众所周知,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许多原本难以分割的房产纠纷也逐渐清晰化了。下面将对“新婚姻法”中房产的规定进行解释。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由于房屋购买时出资方式多种多样,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方法,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
  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房子是一方在婚前支付的首付,所以这部分首付款应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的部分,虽然是一人进行还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变现后除去首付款部分,双方平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确实能证明其还贷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婚后还贷部分不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夫妻双方共同付首付和按揭,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姓名,
  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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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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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怎样分割,保全财产最大限度的保全利益
[律师回复] 首先,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的这个离婚率和其他国家相比是比较高的,而且许多人都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是评分的,但是在有些特殊情况也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那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样保全自己最大利益涉及到一些什么特殊情况呢,在这里我将为大家详细说明关于婚姻财产的相关问题。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不能分割属于一方婚前个人的财产,也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可以上解决。《婚姻法》规定:
一、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四、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五、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六、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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