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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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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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总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手续。由于离婚方式的不同,也就导致需要的材料和具体的程序不一样。那其中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呢?接下来,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才知道其中有哪些是需要格外小心注意的。毕竟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官最终也不一定就会准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从另一方面来讲,即使能够离婚,因为需要进行调解,因此夫妻也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而不是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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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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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走法院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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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的程序要如何走才好
[律师回复] 夫妻离婚的程序分为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诉讼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 3、审理; 4、调解或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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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自愿离婚程序怎么走
自愿离婚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协议离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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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半路夫妻怎么离婚应该走那些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半路夫妻怎么离婚应该走那些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想离婚的一方有权单方面去采取的方式申请离婚。以下是离婚的管辖和程序。
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人民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辖。
同时,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和材料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怀孕期间,夫妻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提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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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2、审查,根据提供的材料审查夫妻是否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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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不合,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感情不合,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离婚分为、审理、判决三个阶段。
离婚首先需要向管辖提交解除婚姻关系的申请的离婚诉讼状。受理案件后即可进入诉讼离婚程序。
按照国家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被分为审理前准备阶段、调解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收到离婚申请诉讼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并在立案五天内把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人收到诉讼状后必须在十五天内上交答辩状到法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原告和被告参加诉讼的时间。
受理了离婚案件后首先会对当事人双发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进行和解调解后达成和好的离婚案件结束调解达成协议离婚的会制作调解书发放给当事人。
如果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将会进行开庭审理。会再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双方开庭时间。开庭时公布资料然后提问双方进行答辩。
会根据庭审的情况在十个工作日内给当事人双方送达判决书。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申请上诉进入二审诉讼程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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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因为一些感情问题离婚一年多了,后来经人介绍谈了好几个都不合适,因为有孩子我们彼此都考虑了一下决定复婚,我想问一下夫妻离婚后多久可以复婚?都需要走那些程序?
[律师回复] 复婚需要什么程序
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经自愿申请,依婚姻登记办法,在婚姻等登记机关办理恢复夫妻关系的行政程序。中国婚姻法和婚姻法登记办法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并在复婚申请书上附注“恢复婚姻”字样.
二、登记的必须性
《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这说明只有经过登记,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经过复婚登记手续擅自同居的,是违反《婚姻法》的违法行为,这种非法同居关系不仅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且还会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
END
三、复婚的性质和程序都等同于结婚
关于复婚。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4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故从程序上来看,复婚与结婚是一致的;从性质上来看,复婚等同于结婚。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四、复婚要带的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并须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quot;复婚quot;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以上就是对 夫妻离婚后多久可以复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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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离婚程序怎么走?
夫妻离婚程序有: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婚姻登记部门审查、办理离婚等,对于夫妻之间就有关离婚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由法院根据上述程序来办理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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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之间想要离婚,应该怎么走离婚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想离婚的一方有权单方面去采取的方式申请离婚。以下是离婚的管辖和程序。
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人民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辖。
同时,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和材料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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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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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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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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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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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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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去法院离婚程序怎么走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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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玩失踪半年,想尽快离婚,程序这么走?
[律师回复] 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实践中,因为身份关系的解除,涉及重大人身权利,本人不到场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加上找不到人,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这样诉讼周期就很长,一审结束就得半年左右,甚至更长,而且第一次因为没有充分感情不和的证据,也不会离,一般需要两到三次才有可能离掉,每次要间隔6个月,这样算下来,从第一次到判决离婚,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
而这样判决的结果,也只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因为无法核实和进行质证,考虑到有可能损害到失踪一方的重大财产利益,所以,不处理财产问题。
找不到人,又想离婚,没别的办法,只有反复这一条路慢慢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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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玩失踪半年,想尽快离婚,程序这么走?
[律师回复] 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实践中,因为身份关系的解除,涉及重大人身权利,本人不到场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加上找不到人,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这样诉讼周期就很长,一审结束就得半年左右,甚至更长,而且第一次因为没有充分感情不和的证据,也不会离,一般需要两到三次才有可能离掉,每次要间隔6个月,这样算下来,从第一次到判决离婚,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
而这样判决的结果,也只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因为无法核实和进行质证,考虑到有可能损害到失踪一方的重大财产利益,所以,不处理财产问题。
找不到人,又想离婚,没别的办法,只有反复这一条路慢慢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有个儿子自愿离婚的有什么程序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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