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不用给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主动辞职,且非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不用支付补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多种情形下可不支付补偿金。比如,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外,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反之则不用支付。
三、用人单位在工伤赔付中需承担什么
在工伤赔付中,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因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而异。 若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
当探讨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不用给予补偿时,除了已提及的情况,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若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另外,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且不存在法定应补偿情形时,单位也不用给予补偿。这些情况与“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不用给予补偿”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情形的判定标准、证据要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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