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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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l、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定位,不能盲目追求业务扩张而忽视 风险的存在。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应当注重提升自 身创新能力,通过产品创新寻找利润增长点,不能完全依靠同 质化竞争抢占市场,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背上沉重的风险包袱。
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对银行来说风险较小,银行比较容易放款,对个人来说,可以满足临时资金周转急用、投资理财的需要,深受大家的欢迎。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各个银行的存单质押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风险系数也相应提高。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跟随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什么是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

所谓第三方存贷质押,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为同一家,也可是不同银行,后者即为跨行存单抵押贷款业务。

对存单质押的认定和处理 存单可以质押。存单持有人以伪造、变造的虚假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接受虚假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如以该存单质押为由起诉金融机构,要求兑付存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可另案起诉出质人。存单持有人以金融机构开具的、未有实际存款或与实际存款不符的存单进行质押,以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该质押关系无效。接受存单质押的人起诉的,该存单持有人与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为共同被告。利用存单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存单持有人对侵犯他人财产权承担赔偿责任,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因其过错致他人财产权受损,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接受存单质押的人在审查存单的真实性上有重大过失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仅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明知存单虚假而接受存单质押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二、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

针对导致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不断积聚并爆发的原 因,本文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l、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定位,不能盲目追求业务扩张而忽视 风险的存在。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应当注重提升自 身创新能力,通过产品创新寻找利润增长点,不能完全依靠同 质化竞争抢占市场,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背上沉重的风险包袱。

2、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 银监会应当提高对中小银行监管的重视程度。第三方审计机构 在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要敢于披露审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

3、提高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意识。银行要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对票据、印章的辨别能力,和对贷款欺诈的预防能 力。同时,要培养“风险防控,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一旦 发现风险要及时上报。

4、完善内部治理,明确机构职责。应当优化股权结构, 减少城市商业银行的政府干预,提高经营独立性。股东大会应 发挥其权力机构的作用,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切 实保护股东权益。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发挥其监督作用,防止 高管和其他员工的谋私行为。同时,要设计合理的薪金考核标 准,防止高管和员工盲目追求业绩指标而无视风险。

存单质押贷款相对来说风险较低,但是因为银行方面存在的漏洞,该风险容易引起银行资金安全啊,不容忽视。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读了以上文章,大家应该都清楚了。我相信我们都已经知道了银行应该完善自身管理,提高银行员工风险意识,内部提升的同时要加强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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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单质押贷款风险如何防范
(一)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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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防范要点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风险防范要点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7、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3、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防范合同风险的要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防范合同风险的要点有哪些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7、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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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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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风险:1、质权设立要件欠缺。2、漏缺核押手续。3、质权行使上的风险。防范:1、把好质押存单的准入关。2、把握好质押存单的合规关。3、把握好质押存单的核押关。4、把握质押合同的规范关。5、严把贷款发放关。6、把握好质押物的保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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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合同风险的要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防范合同风险的要点有哪些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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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7、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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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合同风险的要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防范合同风险的要点有哪些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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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7、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3、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合同风险防范的要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7、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3、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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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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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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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风险有哪些?
1、质权设立要件欠缺。如仅签订了质押合同而并未实际交付存单,或者仅交付存单而并未签定质押合同。2、漏缺核押手续。由于怕手续烦琐、想省事,或者银行不予配合等原因,没有办理核押手续,导致存单被出质人挂失,存款被全部取走,质权落空。3、质权行使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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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依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这三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而女职工尚处在三期内的,应顺延至三期期满。
风险点:劳动者虽自愿不缴社保,但算企业违法
提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即便员工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保的保证书也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将其作为不缴纳社保的理由。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风险点:客观情况巨变,劳动合同可解除
提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并非不可变更,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此外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有权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即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的要求;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被实际变更,即便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则这种变更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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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点是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点
风险点:试用期的职场新人也不能随意“炒”
提示: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便让劳动者走人,不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甚至一些单位公然规定在试用期内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这些都违反了法律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只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律规定的原因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可能被裁决败诉。
风险点:离职手续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照发
提示: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便劳动者没有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仅可以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待办理交接时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是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以劳动者离开企业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再乘以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
风险点:女职工产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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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劳动者虽自愿不缴社保,但算企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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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要点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7、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3、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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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存单质押的风险存在于质押是否有效设立,以及质押权的实现方式能否保障债权人(质权人 的利益。由于上述两种质押方式在质押的有效设立与质权实现的保障方面存在差异,故就两种不同方式的质押风险分别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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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点是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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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点是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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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便让劳动者走人,不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甚至一些单位公然规定在试用期内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这些都违反了法律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只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律规定的原因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可能被裁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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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便劳动者没有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仅可以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待办理交接时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是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以劳动者离开企业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再乘以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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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依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这三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而女职工尚处在三期内的,应顺延至三期期满。
风险点:劳动者虽自愿不缴社保,但算企业违法
提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即便员工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保的保证书也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将其作为不缴纳社保的理由。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风险点:客观情况巨变,劳动合同可解除
提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并非不可变更,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此外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有权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即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的要求;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被实际变更,即便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则这种变更是有效的。
了解一下防范合同风险的要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7、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3、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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