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常年不在家房产归属如何定
房产归属一般依据产权登记来确定。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房产已完成产权登记,登记的产权人即为房产所有人,不因产权人常年不在家而改变归属。比如房产证登记在甲名下,即便甲常年在外地,该房产在法律上仍归甲所有。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有证据证明存在借名买房等情形,实际出资人可通过诉讼等方式,凭借购房款支付凭证、借名买房协议等证据,请求法院确认房产实际归属。不过这种情况举证难度较大。
二、常年离家未归房产继承问题咋判定
常年离家未归不影响房产继承判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办理,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才有效。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离家未归者作为法定继承人,一般享有平等继承权。但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若能证明离家未归有正当理由,不影响其继承权。
三、常年离家未归情况下房产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在常年离家未归情况下,房产继承份额确定如下:若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房产,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常年离家未归不必然影响继承份额,但如果该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少分或不分;若能证明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多分。此外,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当我们探讨常年不在家房产归属如何定这个问题时,除了常规情况,还会涉及诸如房产可能产生的增值部分归属问题,如果房产在主人常年不在家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房屋改造等因素而增值,这部分增值的产权界定往往容易产生争议。另外,若他人在房主常年不在家期间对房屋进行了修缮维护等行为,是否会影响房产归属也值得考虑。如果您也面临这类房产归属的复杂情况,或者对上述提及的增值产权界定、他人维护影响归属等问题感到困惑,别再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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