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赠与无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赠与无效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而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属于形成权的行使,目的是确认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发生效力,并非是请求对方履行义务。
合同无效是因为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等法定情形,自始当然无效,不会因时间经过而变为有效。即便时间很长,当事人也可随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确认赠与无效。不过,若因赠与无效涉及财产返还、损害赔偿等债权请求权,则适用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赠与无效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依据《民法典》,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并非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超过该期间,撤销权消灭。
若以赠与合同存在无效情形主张无效,因无效行为自始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当事人可随时向法院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法院应依职权审查合同效力,只要能证明合同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法院就会认定无效。
三、赠与无效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重新起算
赠与无效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依据《民法典》,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确认合同无效属于形成权,旨在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并非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因此,赠与合同被起诉确认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及重新起算的情况。即便存在赠与合同纠纷如撤销赠与适用诉讼时效且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从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计量相应时效期间。如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撤销权行使中断,中断因素消失后,一年的撤销权行使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当探讨赠与无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若赠与被判定无效后,财产的返还问题也有一定法律规定。受赠方应将取得的财产返还给赠与人,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则需作价补偿。另外,若因赠与无效给一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一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倘若你对赠与无效诉讼时效的具体适用期限、财产返还的具体流程及赔偿责任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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