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破产程序启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或公司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账簿,开展债权申报、财产清查等工作。
2.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如诉讼费、管理人报酬)和共益债务(如为继续营业产生的债务);剩余财产按以下顺序分配:
-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同一顺序不足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3.终结与免责: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公司注销。未获清偿的债务免除,股东无需承担额外责任(除非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法定连带责任情形)。
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表决清算方案。
二、公司破产情况下个人担保连带责任是哪些
公司破产时个人承担担保连带责任,意味着债权人可要求个人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在担保范围内,个人与公司处于同等清偿地位,债权人无需先向公司追偿,可直接要求个人承担责任。
个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破产公司进行追偿。不过,因公司已破产,个人追偿可能面临困难,需通过破产程序参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若公司无足够财产可供分配,个人损失可能无法完全弥补。此外,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可同时向个人和破产公司主张权利,个人不能以公司破产为由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三、公司破产情况下员工赔偿是什么标准
公司破产时,应按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先支付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
当探讨公司破产情况下,公司债务要如何解决时,除了常规的债务清偿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公司破产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该如何处理,这可能会影响到债务的范围和清偿顺序。另外,公司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是否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是常见问题。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可能会被要求在相应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您对公司破产债务解决过程中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法律疑问还有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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