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尚未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尚未成立前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也就是说,若公司最终成功设立,设立过程中以设立中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通常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公司未能成立,合同责任由设立人承担。
不过,若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则无效。因此,公司设立前签订的合同,若无上述无效情形,通常有效。
二、公司设立中以其名义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设立中以其名义签的合同一般有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设立中的公司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若合同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有效。公司成立后,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受;若公司未成立,设立人对合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不过,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设立人无代表权的,合同效力待定,若公司不追认则设立人承担责任。
三、公司设立中以他人名义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设立中以他人名义签合同,效力需分情况判断。若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即有他人的明确授权,构成有权代理,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若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此外,若合同本身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即便代理形式符合规定,合同也可能无效。
在探讨公司尚未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合同有效,公司最终未成立,合同责任通常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若公司成立后对合同进行了确认,或者实际享受了合同权利、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一般会由成立后的公司承继。这些情况在实际法律操作中较为复杂。如果您在公司设立阶段签订合同遇到了问题,或者对公司未成立前合同的效力、责任承担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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