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村土地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符合条件时可继承。
家庭承包方式下,以户为单位承包,若农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不发生继承;若部分成员死亡,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定继承顺序上,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农村土地继承过程中权益纠纷如何依法解决
农村土地一般归集体所有,村民享有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存在特殊性。
若发生权益纠纷,可按以下步骤依法解决:首先,协商解决,相关当事人可自行就土地继承权益争议进行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调处,当事人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由调解组织居中斡旋,促成各方和解。若调解也无果,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注意收集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身主张。
三、农村土地继承权益纠纷可走哪些法律途径
农村土地继承权益纠纷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协商:纠纷当事人自行就争议问题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省时省力且不伤和气。
调解: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他们凭借经验和专业知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若双方自愿,可将纠纷提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强制力保障判决执行。诉讼是最终也是最具权威的解决途径。
在探讨农村土地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单独继承,一般来说,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若户内还有其他成员,承包经营权由其他成员继续享有;若整户消亡,部分情况下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林地等特殊情况除外。另外,继承农村土地后,涉及的土地流转和使用权限也有相应规定。若你对农村土地继承后的流转、使用权限,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为您的疑问找到精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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