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想想看,要是在上下班路上,突然遭遇交通事故,肇事者还一溜烟跑了,自己受了伤不说,这医疗费该咋办呢?这种事儿听起来就让人头疼,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就慌了神,不知道该找谁来承担这笔费用。其实,这涉及到工伤和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两个方面的问题,处理起来还挺复杂的。下面就来好好讲讲因肇事者逃逸致工伤时,医疗费到底该由谁承担。
一、认定工伤的条件及流程
要确定医疗费谁承担,首先得认定这是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小李在下班路上被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小李就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
认定工伤得按流程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肇事者逃逸时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
当肇事者逃逸,无法承担医疗费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比如小张遇到交通事故,肇事者跑了,单位又没给他交工伤保险,那小张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需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不能认定第三人责任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三、用人单位的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有协助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责任。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职工的工伤待遇就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小王所在单位没给他交工伤保险,他因肇事者逃逸致工伤,那医疗费等费用就得单位来出。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证据材料等。
四、后续追偿问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肇事者进行追偿。比如工伤保险基金给小赵先行支付了医疗费,之后找到了肇事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可以要求肇事者偿还这笔费用。
职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者追偿。职工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
当确定了医疗费的承担主体后,后续还可能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工伤保险基金追偿是否能成功,用人单位如果不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又该怎么办,职工在康复过程中还可能产生新的费用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处理不好会让职工陷入新的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合规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帮你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让你在维权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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