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有不少女性为了家庭选择回归家庭,成为全职主妇,每天围着家务和家人转。她们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发展,全心全意地照顾家庭。然而,当婚姻走到尽头面临离婚时,这些家庭主妇往往会陷入迷茫,不知道自己在多年的付出后,能否得到应有的补偿。那么,离婚时家庭主妇究竟可获得哪些补偿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家务劳动经济补偿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家庭主妇来说,她们长期承担家务劳动,为家庭付出了大量精力和时间。比如王女士,她结婚后就辞职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丈夫在外工作。离婚时,王女士就可以依据此规定,向丈夫请求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在协商补偿时,要注意收集自己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证据,比如家人的证人证言、孩子学校活动的参与记录等。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长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数额。
二、共同财产分割照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家庭主妇在婚姻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财产分割时会得到适当照顾。例如,张女士和丈夫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到张女士作为家庭主妇为家庭的付出,可能会在房产分配或存款分割上对她有所倾斜。在分割财产前,要了解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可以通过查看银行账户明细、房产证等方式收集财产证据。
三、困难帮助请求权
如果家庭主妇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李女士离婚后没有住所,生活陷入困境,她就可以要求丈夫给予一定的住房帮助,如提供居住房屋或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申请困难帮助时,要证明自己生活困难的事实,如提供收入证明、租房合同等。
四、损害赔偿请求权
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家庭主妇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比如赵女士发现丈夫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她在离婚时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时,要收集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报警记录等。
离婚后,家庭主妇获得补偿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财产过户手续的办理等。如果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容易再次引发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补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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