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7-1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我么知道任何商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很多时候我们来关注保质期是在食品之上,其实对于很多工程也是有一定的质保期,对于质保期的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对质保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各类工程质保期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很多情况下质保期是一直很严格执行的一项事务,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质保期,通常对于民用与公共建筑的质保期为一年,建筑物的照明电气的质保期为六个月,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工程类别都有相应的规定质保期。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各类刑事诉讼期限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么知道任何商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很多时候我们来关注保质期是在食品之上,其实对于很多工程也是有一定的质保期,对于质保期的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对质保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各类工程质保期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很多情况下质保期是一直很严格执行的一项事务,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质保期,通常对于民用与公共建筑的质保期为一年,建筑物的照明电气的质保期为六个月,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工程类别都有相应的规定质保期。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么知道任何商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很多时候我们来关注保质期是在食品之上,其实对于很多工程也是有一定的质保期,对于质保期的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对质保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各类工程质保期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很多情况下质保期是一直很严格执行的一项事务,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质保期,通常对于民用与公共建筑的质保期为一年,建筑物的照明电气的质保期为六个月,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工程类别都有相应的规定质保期。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么知道任何商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很多时候我们来关注保质期是在食品之上,其实对于很多工程也是有一定的质保期,对于质保期的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对质保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各类工程质保期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很多情况下质保期是一直很严格执行的一项事务,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质保期,通常对于民用与公共建筑的质保期为一年,建筑物的照明电气的质保期为六个月,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工程类别都有相应的规定质保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程质量质保期为多久?
通常工程质量的质保期都是在两年,但是有一些特殊的工程,它的质保期会有所延长,比如说一个工程,他是属于房屋防水的工程,那么这个房屋的工程他肯定是有防水的,要求对防水的要求,它的质保期就会相映长一点通常是在五年左右。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么知道任何商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很多时候我们来关注保质期是在食品之上,其实对于很多工程也是有一定的质保期,对于质保期的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对质保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各类工程质保期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很多情况下质保期是一直很严格执行的一项事务,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质保期,通常对于民用与公共建筑的质保期为一年,建筑物的照明电气的质保期为六个月,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工程类别都有相应的规定质保期。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么知道任何商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很多时候我们来关注保质期是在食品之上,其实对于很多工程也是有一定的质保期,对于质保期的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对质保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各类工程质保期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很多情况下质保期是一直很严格执行的一项事务,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质保期,通常对于民用与公共建筑的质保期为一年,建筑物的照明电气的质保期为六个月,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工程类别都有相应的规定质保期。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律师回复]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工程事故在发生之后,生命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事主体并不能直接向肇事者提出希望得到经济赔偿金的请求,而是首先由公安机关或者是其他司法部门首先确定交通事故的等级,然后再确定该事故造成者需要承担的责任类型,事故等级重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久?
公路工程桥梁的保修期是2年,等保修期满之后就会退还,但是一般情况下全款退还的机会不大。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1、指质量保修金,其。2、指质量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律师回复]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6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分类?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各部门、各专业工程,甚至各地区在不同时期界定和划分质量事故的标准尺度也不一样。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复、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追诉各类刑事案件时限是多久?
追诉各类刑事案件时限是根据司法判决的结果来确定的,对于判罚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为五年,对于不满十年的其追诉时效为十年,最高型为十年以上的期限为15年,无期徒刑的为20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施工质量事故一般的处理流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一)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 (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一定要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五)事故处理,包括技术处理和事故的责任处罚。 (六)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当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作出确认。 (七)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各类机动车辆使用年限是多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各类机动车辆使用年限是多久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原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上报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管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 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质量监督站及建设单位,并在12小时内报出《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5、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工程质量事故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将《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报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 7、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质量事故的整改方案均需得到业主、设计单位和公司总工审查批准;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人,项目经理应根据责任的大小,予以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9、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由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将事故情况查清,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经理部不得在未批准前自行处理。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6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呢?朋友的爸爸是一个工程师,经常都在承包工程,现在工程又完工了,希望能给我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1.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通常是在以下情况下: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或在是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
2.成品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开发商与商品房购买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中。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推进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居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加上开发商对房屋的质量淡漠,这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尽管住户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大多是从施工质量,特别是外观质量开始的,如屋面漏水、粉刷层脱落等,但房屋质量不仅与施工质量有关,还涉及勘察设计质量。
3.环境变化对临近房屋的损害鉴定。发生在住户与施工单位的民事纠纷中。城市密集区的基坑开挖、地铁施工、地下水抽取、采矿等引起的地面沉降都会对临近建筑产生不利影响。
4.工程事故鉴定。当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为了认定责任,需要做事故鉴定。工程事故鉴定并不单纯是技术鉴定,还涉及管理、政策法规等其它方面。依据事故的性质,除了追究民事责任外,可能还涉及到刑事责任。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是施工质量鉴定和成品质量鉴定
律师您好!我今年接了一个建筑工程,现在马上就要施工了,想了解一下工程建设合同按性质分类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质、阶段、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
一、 按承包方式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包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合同. 如单位工程中的地基、装饰、幕墙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合同。
二、 按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和职能分类: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代理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咨询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担保合同等
三、 按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固定价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可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