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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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正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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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2、认准签约主体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4、注意开发商的五证5、明确商品房基本情况6、明确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7、明确计价方式及价款8、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9、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0、约定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11、明确交房期限及条件12、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房地产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房屋的开发由开发商完成,工程建设由建筑商完成,房产销售一般由开发商委托专门的销售代理公司完成,那么,在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

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4、注意开发商的五证

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证件齐全了,说明开发商的房屋具备合法销售的条件,才可以签约。

5、明确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

6、明确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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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明确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8、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

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9、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

10、约定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实际面积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此部分所有权归购房者。

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小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卖方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双倍返还购房者。

公摊面积的大小,也是常见的买房纠纷。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与开发商约定清楚,确定公摊面积的数字,此外,还要约定公摊面积包括哪一部分及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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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明确交房期限及条件

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

什么时候交房,一定要写明具体的交房时间。此外,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另外,开发商所说的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一定要注意水电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入住时具备开通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就能开通。因此,在合同中都应对此有尽量明确的约定。

12、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建期房逾期交房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定逾期交房时间越短越好,较好不要超过1个月。

13、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14、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如今,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打出了精装修的牌子,但并没有写明怎样算精装修,这时,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明确约定装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

15、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

现实中,业主往往与物业产生很多纠纷,为保证自己入住后的权益,购房者应在附件中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包括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费、环境卫生、保安、绿化等。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条款,有的时候,一字之差,就相差万里。有关约定,以及违约的处理方式,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好。

综上所述,在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除了对代理商要优中选优以外,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一般、独家或包销三种代理方式,确定相应的价格体系,对代销的时间、任务和奖惩措施也要进行关联性的设定,激励代理商在最快的时间、最好的完成销售任务,最后,要注意代理商宣传的合法合规问题,明确双方的权力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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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到了一家新公司,过几天要签劳动合同了,所以想问问大家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流程表的内容及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合同签订流程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另外,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看清合同书的内容,确认没有问题才签字,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更正后再签;
  
2、不签空白的劳动合同,若果签了,公司可能在空白处补充不清楚的内容,对劳动者不利;
  
3、不签无单位的盖章或多个单位名盖章的合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或工伤意外维权就会带来用人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一定要看清楚公司名称及公司盖章同工作证名称相符再签;
  
4、遇到公司不给劳动者合同文本和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违法情况,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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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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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订立一份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个问题是利息,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利息是需要双方约定的,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若没有利息条款,则直接认定为无息.若为口头合同,则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其次双方约定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个问题是借款用途.若明知对方的违法目的让将钱借给对方讲成立恶意借款.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意见》中都明确地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借款关系不受保护也就是在法律上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第三个问题是担保措施.若借款数额较大.应当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担保,可以使债权的风险降至最低.若是以不动产做抵押担保或者以知识产权等权利做质押担保,应当到相关部门登记。若是以动产做质押担保要交付。
第四个问题是要特别注意的诉讼时效的问题.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若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再,则失去了法律上的胜诉权.因此,在还款期限届满3年内,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或者向提讼,无论是主张债权还是提讼都将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即自主张权利之日讼时效重新计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以上是民间借贷中应当注意的几点。提醒大家,生活中不要因为是亲戚朋友就不好意思去订立一份借款合同。有的时候有这样一份合同反而可以更好的维系你们之间的亲情、友情。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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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超过总价款的20%),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二、购买房产时要注意什么 第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纠纷未了结的房屋,购置时务必谨慎对待,最好不要涉足。 第二,质量不少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或偏听了地产商的一语承诺,没有对建房现场作实地考察,结果到入住时才发现与想象的不一样。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了解房地产公司的信誉,对无质量鉴定验收合格证书的住宅,切勿轻意购买。 第三,设计眼下因设计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对住房的设计,购买者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面积大小,二是内部的格局。这两方面都既要兼顾现实的经济条件、家庭特点,又要为未来留有相当的余地。用于投资的购房,面积要比一般大众房大20平方米以上,设计要超前、新颖,采光、通风等条件都要良好,这样,会增加房子的竞争力。 第四,房屋自身的其他条件如楼房、朝向、布局、结构等等。这些对房屋价格均有重要影响。 第五,房内附属设施虽然房价主要是依据住房的面积、楼层、朝向和地理位置而定,但房内附属设施的档次,也直接影响到房价。购房者应注意如下设施:室内装修、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用天线、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 第六,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若是政府计划大力开发的话,则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若是马上搬迁居住,最好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还要注意了解价格计算的一些规定细节。 第七,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 第八,物业除了向先期入住的业主了解住房配套的物业管理状况外,还要认真审查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办法,以免日后在管理费的收取和应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发生纠纷。此外,还要了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行使情况,因为它代表购房者的真正利益。 第九,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物业的“五证”、“两书”。“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要求发展商向住户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
买旧房子注意事项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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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合同付款。要确保签的合同真实有效;
2、交税过户。需要准备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产权登记费等;
3、领取新产权证。在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给买方一个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购房者凭借这个单子就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房屋所有人是否是合同当事人等。
三、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各位律师好,我舅舅是八零后最近要死刑了,请问各位律师现在的八十年代死刑犯执行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执行死刑注意哪些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执行死刑的这一法定期限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不得借故延期执行。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担负现场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立即纠正。临场执行死刑时,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对于执行死刑的主体,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当记明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方法、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执行人员的姓名、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等等。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执行死刑的情况以及所附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罪犯执行死刑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其家属认领。罪犯家属不予认领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关于执行死刑的方法,《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枪决”是用枪弹射击罪犯致其死亡的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我国长期使用的一种行刑方法;“注射”是指通过注射致命性药物使罪犯死亡的执行方法,是996年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新设立的一种行刑方法。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具有执行方便、痛苦小、死亡迅速等特点,是更为人道、先进、文明的执行死刑方法。至于立法中“注射等方法”中的“等方法”是指比枪决、注射更为人道、科学、文明的方法。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所谓“刑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由执行机关设置的执行死刑的场所。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所谓“指定的羁押场所”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监狱或者看守所。执行死刑应严格控制刑场,除依法执行死刑的司法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刑场。
负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要认真细致地核对罪犯的有关情况,查明其确系该判决认定的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以确保执行无误。审判人员还应当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对于罪犯的遗言、信札,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处理。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依法定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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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流转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填写完整。2.注意日期。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4.写明纠纷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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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表姐没有时间自己去看房子,就通过中介介绍的,家里人都觉得房子还不错,就让表姐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家里人又怕被中介给坑了,签订合同是中介二手房买卖流程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身份证件、所有权证书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禁止上市交易。
4、之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按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注意事项:
1、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4、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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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贷款买二手房 要订房需要什么流程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买方拿到属于自己的新产权证后进行房屋交割,包括维修基金、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的过户和费用结算。注意事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订立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订立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订立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合同的签订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所以与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在社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象、有否濒临破产或经营境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有否违法经营范围、有否信誉欠佳的中介人牵线搭桥、有否高额回扣引诱、有否劣迹或商业丑闻等,订立合同者最好到对方单位亲自察看一下,不要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
(2)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如核实对方的工作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向对方单位去电核实,不要有难为情或不近人情的疑虑,须知一时疏忽会酿成巨额损失;了解对方的为人处事风格,是否确为对方单位的现职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有关情况(如行政人员、组织机构、产品性能、合同履行情况),是否熟悉订立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是否有恶意串通之嫌或诋毁其本单位信誉或负责人的情形,订合同切忌急于求成或因小恩小惠勉强签订,因为一旦合同不被代理人追认,合同的一切后果可能就由订立合同的经手人来承担。
(3)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指合同的内容、条款,形式要件指合同是否需要报批、公证、见证(签证)或出具确认书以及相关的签章是否准确、完整、合法。合同条款要注意关键条款是否讲清楚(如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商榷、取舍应当取得双方负责人的意见。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注意签字盖章与签约单位及其负责人(或授权人)是否相符,现实中常有因一字之差而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另外也要注意订立的时间以及订立后还需要做的辅助工作,如交付定金、合同报批等。
新公司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以下是为您提供的新公司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公司注册需要准备材料:
1、公司章程;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补充信息登记表;
4、公司地址证明(房产证、孵化器地址入驻承诺书);
5、公司成员身份证;
6、工商注册指定委托书。
二、公司完善信息:
1、公司名称;
2、公司的地址注册相关信息;
3、公司的注册资本与经营年限;
4、公司成员信息。
三、工商核名:
由工商局网站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预约交件:
在工商核名完成后,需要在工商局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并预约提交纸质材料时间,需要在规定的时间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五、提交材料:
提交的材料会当场进行审核,如果材料出现问题,根据地方规定的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
常见情况有:
1、现场修改重新提交,
2、现场重新约定提交时间,修改后再重新约定时间提交。
3、打回重新网上提交信息。
六、办理执照:
材料提价成功后,将由工商部门进行执照办理。
七、刻章备案:
商业执照办理完成后,需要到指定部门进行刻章备案,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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