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大家都可以通过手机这个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与社会保持着密切联系,但每个月的话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固定生活支出,尤其是业务较多、社交频繁的用户,不久前,北京就推出了一种新的手机话费优惠模式:节费通,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大部分购买者觉得与宣传和预想的不符,那么,怎么才能办理节费通退费呢?
一、节费通的相关情况
话费“买50送50”、“买100送100”……这样诱人的广告不是来自三大运营商,而是一家名叫“节费通”的通讯公司。卖卡人的“热心”代充,也只换来尽管多扣费,也都不能退卡的结果。用“节费通”不仅麻烦,除了电话业务以外,发短信上网还要另外交费,当消费者希望退钱时,销售员却表示节费通售出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二、诈骗罪的认定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三、诈骗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关于节费通退费的问题,目前相关运营公司并不受理节费通的退费业务,从用户在网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人觉得节费通在实际使用时与销售时宣传推广的内容严重不符,且使用麻烦、费用也没有节约多少,因此,一方面根据诈骗罪的认定条件中,卖方对商品扩大宣传,使人产生错误认识,超过了社会容忍度,另一方面,诈骗财物3000-1万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鉴于此,消费者可以积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反映并提供证据,按照群体性诈骗行为的条件进行认定和立案。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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