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魏宪合律师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执业以来,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累计办案超过2000多件。魏律师主要服务西安、咸阳地区,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法律服务,其律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他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此外,他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在法律界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影响力。
处理合同纠纷
在合同纠纷领域,魏宪合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以“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这一案件为例,上诉人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冯X某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终身寿险,后因疾病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一审中,魏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X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X某本人操作,且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无证据证明冯X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此类合同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证据和法律条文,魏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清晰的思辨能力,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解决建工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魏宪合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一案中,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簿公堂。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但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还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一审中,xx公司提交相关协议及结算单主张工程款,XXX司提交《挂靠协议》等证据反驳。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且其主张已支付的部分款项无证据证明已支付给xx公司。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此类建工纠纷案件通常涉及大量的合同条款解读和证据审查,魏律师在处理过程中,能够准确分析案件事实,有效应对对方的抗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处理劳动工伤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也是魏宪合律师擅长的领域之一。在“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的案件中,原告西安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魏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主张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停保操作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持续有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指出两被告仅依据形式停保日期否定实体参保状态,属于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错误。庭审中,律师针对两被告的职权依据、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进行了系统性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认为,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2023年11月工伤保险费,不属于“应参保而未参保”的情形,社保停保业务为“本月办理,次月生效”,被告以申请停保日期否定当月参保效力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撤销两被告作出的相关决定,责令被告社保中心重新作出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相关行政部门的规定,魏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法律条文和业务规则,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魏宪合律师在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劳动工伤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他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无论是面对复杂的证据链条还是激烈的法庭辩论,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应变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