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厂房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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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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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规划局验收:将规划许可证的副本换为正本,需准备资料(二)质监站验收,领取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三)消防验收(四)办理房产证。
自建厂房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为了增加企业的资本储备,保证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运行,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一般都会选择自建厂房的形式开展生产,在厂房建设完成后,经过竣工验收,就需要办理房产证了,因为只有取得了相关证照后厂房才能开工投产,那么,自建厂房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自建厂房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规划局验收:将规划许可证的副本换为正本。需准备的资料有: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2、土地证;

3、规划验收申请书;

4、地形图测量;

5、房产测量结果;

6、总平面图;

7、单体方案图。

(二)质监站验收,领取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送到档案馆的资料有:

1、项目申请;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用地申请及批复;

4、位置红线图;

5、国土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工程规划红线图;

9、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10、地质勘测报告;

11、施工图审查及管理部门的审核文件;

12、勘测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

13、设计合同、勘测合同及监理合同;

14、设计、钻探等委托文件;

15、质监申报表;

16、施工许可证;

17、施工合同;

18、工程预算。

(三)消防验收,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备案表;

2、消防审核意见书;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消防产品合格证、验收报告和表格;

5、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及资质证明;

6、竣工图全套;

7、试压报告。

(四)办理房产证。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

3、发改委批文;

4、总平面图;

5、公司章程;

6、办理人委托书;

7、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

8、营业执照副本;

9、土地证;

10、工程竣工备案表;

11、消防和环保的验收。

二、自建工业厂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多少钱?

工业厂房的房产,收费按照以下的不同分类缴纳:

1、建筑面积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收200元;

2、若在500到1000平方米的收300元;

3、在1000到2000平方米的收500元;

4、在2000到5000平方米的收800元;

5、在5000以上的收1000元。

如共有权证的需要增收工本费为10元,同时还需要缴纳一些税费

综上所述,关于自建厂房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在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就可以依次申请规划局验收、质监站验收和消防验收,在各项验收通过后,即可携带以上验收证明和其他有关资料申办房产证,办证费用按照厂房的建筑面积大小区分不同档次收取,最低二百元、最高一千元,同时,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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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违建处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城乡规范法的规定,违章的建筑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违建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拆迁,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二、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二)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提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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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1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
(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
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1
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1
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1
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违章建筑强拆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章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看中了一套房子,准备去建行贷款,不知道贷款的流程是什么,所以请问建行买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建行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手续简便,只要提供该行认可的质押权利即可,办理时间短,能够快速提供贷款资金,解决客户的资金短缺矛盾。自助质押贷款更能方便、快捷、灵活地满足客户的资金需要。”整理。
  贷款信息
  
1.贷款对象: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个人权利质押贷款起点为人民币5000元含.。通过“乐当家”理财卡自助质押的,贷款起点可以为1000元含;
  
3.贷款期限: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所质押权利的到期日。用多项权利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权利的最早到期的日期。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5.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6.质押物品: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建设银行认可的其它权利。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和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建设银行认可的个人权利凭证原件挂入乐当家?理财卡内管理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除外.;
  
3.凭密码、印鉴支取的权利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必须按经办行的要求验证密码、印鉴;
  
4.如所质押的个人权利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提供出质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文件;
  
5.建设银行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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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自建房被强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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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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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签订合同条款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

一,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二,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三,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lt;合同法gt;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四,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订立,但根据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即严格地经过招标、投标和决标3个阶段。《合同法》第271条也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允许任何徇私舞弊、透露标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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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最近新接了一个建设工程的项目,我想具体了解一下,建设工程项目流程都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以下就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流程问题的解答: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
  
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地形图
  
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或出让合同)
  
3、提供投资计划
  
4、地籍图3份
  
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土地转让协议及用地平面图
  
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
  
四、立项
  
1、立项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4、选址意见书
  
5、董事会决议
  
6、土地协议
  
7、土地确认书
  
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
  
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五、报建登记表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
  
七、设计招标
  
1、立项批准文件
  
2、提供投资计划
  
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
  
4、设计招标备案书
  
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
  
6、委托设计协议书
  
八、委托设计方案
  
1、委托设计书
  
2、规划要点
  
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2、1/500地形图
  
3、土地合同
  
4、投资计划
  
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
  
3、地形图
  
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
  
5、环境评估报告
  十
一、钻探
  
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
  
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
  
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
  十
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十
三、施工图审查
  
1、规划部门审核
  
2、建筑管理审核(收费)
  十
四、报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立项计划
  
3、设计消防专篇
  
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
  
6、装订成册(A4纸)
  十
五、人防
  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
  十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投资计划
  
3、施工图(建筑3份 电子版1份)
  
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
  
5、消防、配套、环保、人防部门批准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用地批准书
  
8、土地合同
  
9、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十
七、监理招标
  
1、投标备案登记表
  
2、立项计划
  
3、投资计划
  
4、投标登记表
  十
八、施工招标
  
1、投标备案登记表
  
2、立项计划
  
3、投资计划
  
4、投标登记表
  十
九、质量监督、安全备案
  
1、质量监督登记表
  
2、安全措施备案登记表
  二
十、施工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4、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
  
5、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措施备案表
  
6、银行存款证明
  工程进行中
  
(一)施工前期
  
1、办理开工手续
  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进驻手续,装饰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出入证、进驻。
  
2、设计现场交底
  开工之日,由设计师召集业主、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到施工现场交底,具体敲定、落实施工方案。对原房屋的墙、顶、地以及水、电气进行检测,建立企业工程形象,拆除、清理、放线,开线槽、水电走管线、木工制作吊顶,向业主提交检查结果。现场交底后,整个施工过程由设计师、质检以及工长和工人共同完成。工程由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处理施工中的日常事务。开工时,由施工负责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以此来安排材料采购、分段验收的具体时间。
  
3、进料及验收
  由工地负责人通知,公司材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装修材料。材料进场后,由业主验收材料质量、品牌,并填写《装修材料验收单》,验收合格,施工人员开始施工。由甲方(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提供,在选购过程中,乙方(装饰公司)可派人配合采购,甲方也可委托乙方直接代为采购,须签定《主材代购委托书》。
  
(二)施工中期
  
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须在施工前做24小时的闭水试验,检测原房屋的防水质量。
  
2、与工长落实水电及其他前期改造项目的具体做法;隐蔽工程验收后吊顶封板。
  
3、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工长)组织管理各个工种,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4、施工中需业主提供的装修主材,由施工负责人提前3日通知,以便业主提前准备。
  
5、业主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定期来工地察看,了解施工进程,
  检查施工质量,并进行分段验收。如发现问题,与工长协商,填写《工程整改协议书》进行项目整改,再行验收。
  
6、公司的工程监理(或质检员)不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组织、管理、规范及施工质量,并在工地留下检查记录,供业主监督。
  
7、业主与工长商量并确定所有变更的施工项目,填写《项目变更单》。增减项变更,交付增项款。增
  减项变更,不计入工期。
  
8、水、电改造工程完工后,业主须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9、公司的管理人员与业主定期联系,倾听客户的真实想法和宝贵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10、工程进度过半,业主进行中期工程验收,交纳中期工程款。
  
(三)施工后期
  
1、工程基本结束时,工长全面细致做一次自检工作,检查完毕,内部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通知业主、监理进行完工整体验收。
2、如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商量整改;如验收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留下宝贵意见,结算尾款,公司为业主填写《工程保修单》并加盖保修章,工程正式交付业主使用,进入保修期。
  
3、工程进入售后服务阶段。
  施工后
  
1、 两年保修制
  两年保修期内,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公司负责免费上门维修。
  自报修时之起,工程部将在48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方案;
  防水工程,水、电路工程的报修,将在12小时实施解决。
  
2、终身维修制
  保修期后,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也负责维修,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成本费。
  
3、定期回访制
  工程完工后,公司客服部人员将定期回访业主, 了解工程质量及使用情况,并及时提醒业主一些注意事项。
  注:
  
1.每一个分项工程必须经公司工程部验收。
  
2.其中四大验收:
A、基础验收(包括墙体拆除、墙地面铺贴、墙面基层处理等),
B、隐蔽工程验收,
C、中期验收,
D、整体验收;
  
3.必须和业主完善验收手续,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违章建筑拆迁强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章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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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拆迁厂房怎么赔偿工厂
拆迁厂房包括房屋价值赔偿、停产停业的赔偿、搬迁奖励的费用、搬迁的费用、搬迁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装修附属物的赔偿等。厂房被拆迁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如果赔偿的数额不合理,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经解决。具体拆迁厂房怎么赔偿工厂,可以阅读本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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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你好律师,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有什么相关法律依据,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这个程序是有标准化程序的,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去进行: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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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
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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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二审程序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或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二审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之后可以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二审发现一审审理有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 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5、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应当开庭审理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有条件的也可以开庭审理,换言之也并不是必须要开庭审理。 人民决定不开庭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我想注册一个内资工厂公司,我想咨询一下内资工厂公司注册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1、制定公司章程,选取经营场所,建立组织机构;
2、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向工商部门办理有关许可证;
4、股东将出资额存入在定点入资银行开设的“注册验资临时账户”银行向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提供资金情况证明;
5、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向工商行政部门报关有关申报材料;
7、领取营业执照;
8、向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10、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
1
1、开业。
公司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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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自建厂房是违建吗
在工业用地上建厂房的,是否算违建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在工业用地上建厂房的,如果工业用地的性质属于集体土地,那么就算违建。2、如果工业用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且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那么就不算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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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朋友打算自己开个厂,需要去办一些证明,问一下厂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1、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
  
2、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
案凭证;
  
3、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
证书》;
  
4、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
  
7、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
1、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
  
2、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
案凭证;
  
3、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
证书》;
  
4、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
  
7、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
病退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病退所需条件 1.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 2.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 3. 工作累计满10年; 4. 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 5. 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材料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的员工,可办理病退。 病退办理所需材料 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 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福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若办理过双确认或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9、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0、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1 1、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病退办理流程 1.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2.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 哪些病可办理病退?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 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 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 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 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 4.精神分裂症,经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 1 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 1 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 1 7.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1至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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