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4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42人
专家导读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原则是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其中,盈利性是企业生产发展的关键,没有盈利的企业就没有后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也就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必要了,对于企业盈利,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利润,这也是股东投资的根本目的,那么,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解读

公司的税后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分为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利润,是指核算期内营业收人减去营业成本和有关费用,再减去营业收人应负担的税收后的数额。投资收益,是指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润、股利、利息等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人减去各项支出后的数额。营业外收人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各项滞纳金和罚款支出、非常损失、职工劳动保险费支出、法定补偿金等。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赢利低于公司的全部成本、费用及其损失的总和。在公司存续期间内,公司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相当的实有财产。当公司有利润时,应当首先用利润弥补公司的亏损,使公司资本得以维持。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后,如果仍有剩余,应当提取10%列人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积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不得削减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3、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除了提取法定公积金以外,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后,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另外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的公积金。此部分是公司自行决定提取的,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被称为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多少,由公司自行决定。

4、支付普通股股利。公司税后利润在进行以上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可以按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有限责任公司除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外,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外,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得分配股利。

法律规定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当先用于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然后才能分配给公司的股东,以保持公司资本的稳定性,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当公司经营良好具有一定水平的盈利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有法定的顺序要求,首先要弥补公司上一年度的亏损,保证公司存续,其次要按百分之十提取法定公积金,再由股东会决定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还有剩余的即可以股利形式跟给股东。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7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公司法中关于利润分配怎么分配?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伯母很有本事的,之前再有钱的时候,就把钱给投资到某个毛衣公司了,现在发展样式已经多元化了,目前公司在盈利期间了,不过还没分配好,那未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把未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应作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市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反映上市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于各种原因,如平衡各会计年度的投资回报水平,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予以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样,一年年的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同样道理,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又发生亏损继续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记为负数。
净利润(收益)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会按其净利润进行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在进行完这些步骤后,剩下的才是未分配利润。
股权转让在利润分配前还在利润分配后合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权益应当包括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记录的查阅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权利损害分配权和公司重整申请权等等。
我们认为,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应无权请求公司分配其在转让之前的利润。人民也不能判令公司强制分红。理由如下:
(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也没有赋予人民有权判决有限公司强制分红的权利。
(3)红利分配属于典型的公司内部事务,原则上不宜干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实体内容,因为股利分配与否,除了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资分配的利润,还取决于公司的意思,主要是股东大会的自由判断,不宜干涉。此外,股利分配政策还受制于公司的类别(闭锁性公司或公开性公司、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前景、国内外市场的现状及税法的影响。因此,公司股利分配之多寡原则上是公司自治和股东自治的范畴,
(4)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权转让一般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也就是说,转让价格中应该包括未分配利润。因此,受让方支付价款给出让方,受让方其再通过分红而获得补偿
但公司法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针对公司不分配利润的行为为股东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即赋予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第七十四第1款第1项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未分配利润的规定,未分配利润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未分配利润的会计核算 在会计处理上,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的,“利润分配”科目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核算。 1、未分配利润期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金额。“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2、分配股利或利润的会计处理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3、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有可能发生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应当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均相同。但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这种市价已存在于原有的股票市值中,在除权日,会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降低,即使以后市价有可能回升,但在股票未出售前,亦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收益,因此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二、未分配利润增资的税务处理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企业多存在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行为,要区分股东性质进行纳税,纳税人注意要正确缴纳所得税。 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2007年第512号)第八十三条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和第 (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07年第63号)第十九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股东为外籍个人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1、合伙协议绝对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有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包含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包含哪些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市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反映上市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于各种原因,如平衡各会计年度的投资回报水平,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予以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样,一年年的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同样道理,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又发生亏损继续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记为负数。
净利润(收益)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会按其净利润进行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在进行完这些步骤后,剩下的才是未分配利润。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包括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包括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上市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反映上市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于各种原因,如平衡各会计年度的投资回报水平,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予以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样,一年年的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同样道理,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又发生亏损继续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记为负数。
净利润(收益)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会按其净利润进行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在进行完这些步骤后,剩下的才是未分配利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未分配利润的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未分配利润的会计核算 在会计处理上,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的,“利润分配”科目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核算。 1、未分配利润期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金额。“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2、分配股利或利润的会计处理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3、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有可能发生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应当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均相同。但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这种市价已存在于原有的股票市值中,在除权日,会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降低,即使以后市价有可能回升,但在股票未出售前,亦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收益,因此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二、未分配利润增资的税务处理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企业多存在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行为,要区分股东性质进行纳税,纳税人注意要正确缴纳所得税。 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2007年第512号)第八十三条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和第 (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07年第63号)第十九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股东为外籍个人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了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的余额,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同时在该科目下设置下列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  
1、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  若亏损,则做相反的分录,同时不必再进行以下分配。  
2、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不用做账务处理,“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直接反映弥补亏损后的余额。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适用于内资企业):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本年税后利润的一部分用于弥补亏损时,按弥补亏损后的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以前年度没有亏损,则按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不是强制要求计提的。是公司根据企业情况,自由决定计提比例的盈余公积,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适用外商投资企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