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商局依法登记公司法人以后,公司就可以正常的进行经营和运转了。但是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要变更公司法人的话,公司法人的变更不能仅仅在内部开展。我国《民法典》(起施行)第64条当中对于法人的变更就有所规定。下面律图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三、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64条当中就是要求,如果说公司在存续期间,因为特定的原因要变更公司法人的话,需要到我国的工商局依法进行变更。在变更公司法人的时候,需要提交公司修改过以后的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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