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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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安置房,即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或是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之时,对因此而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修建的房屋。安置房可分为两类:因政府重大工程致使居民拆迁而修建的配套商品房或配套的中低价商品房。这样的安置房,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不过在拿到所有权的五年时间里不可上市进行交易。

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大家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不允许被买卖,而且目前很多小区的安置房也都是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之下,允许上市交易的。我们就拿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问题,来了解一下国家针对安置房买卖的相关政策。

一、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安置房,即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或是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之时,对因此而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修建的房屋。安置房可分为两类:因政府重大工程致使居民拆迁而修建的配套商品房或配套的中低价商品房。这样的安置房,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不过在拿到所有权的五年时间里不可上市进行交易。另一类安置房,是由于房产开发等因素而使居民拆迁房屋,动拆迁公司以其他途径来安置,或是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的商品房,所说的中低价位是与市场价相比较来说的。因安置房分为两类,所以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也应该由情况来定。

1、看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如何,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若可上市交易,那么这样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而不能上市交易的就是小产权房了。但是,有了房产证集体土地证的安置房,还需要是同村的居民才可进行买卖的。像拆迁户安置房,因为是政府补贴给拆迁户的,所以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才可以办理到房产证,这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规定需要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即5年后才能过户。

2、拆迁户安置房较于商品房价格来说会便宜一些,不过却存相应的风险。办理过户时所需的费用,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是一样的,不过还是得将国有地税补齐才可以。

3、安置房买卖办理贷款,除了拆迁户当事人,其他人是不能办理的。

4、实在要进行安置房买卖,应该找自己信得过的人,在你给了他房款之后,他在拿到了房产证后能转交给你。

二、看购买安置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安置房能不能贷款

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也可以办理贷款。

2、房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归为国有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

有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产权证就是小产权房,购房者也就没有产证,是不可能的,一旦房主反悔,购房者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3、房屋质量问题

安置房的利润往往是被套死的,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当然也有比较好的安置房师范工程,这样的安置房质量相对会好一些。

4、交易时间问题

(1)上市时间限制

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时间上政府会有所限制,因为避免影响安置房的低价震荡楼市。一般是几年之内不让上市交易。

(2)安置房交易时间长风险大

安置房价格,但是如果房价出现波动,房主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有可能过户时候转过给出价高的购房者。

5、房屋设计问题

安置房一般电梯配比较低,这样势必或造成生活上的拥挤,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最重要的是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怎样的,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划拨性质的土地的话,那么这种安置房就不可以购买,是属于小产权房。但是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出让性质的话,这和普通的商品房是一样的,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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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
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
房屋的归属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8、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
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9、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
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以上是关于拆迁安置房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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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很久以前的到了一套安置房,最新需要钱做生意想要把安置房卖出去,请问安置房买卖2018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我国对安置房买卖2018新政策的规定: 首先从土地性质开始解释。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
(二)、 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
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核心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3、《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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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置房政策都是什么
国家往往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做什么事情都会为人民考虑,在安置房这个问题上尤为的突出,那么国家安置房政策都是什么?安置房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原因进行的拆迁,如果因家庭内部分配不和谐由法院定夺,所以对于关系到利益的应该了解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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