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通常不含加班费。经济补偿月工资依劳动者应得工资算,涵盖计时、计件工资及奖金等货币收入。若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此标准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依实际月数算平均工资。正常加班费不纳入,但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有特别约定且合法,可从其约定。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里是否算加班费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里通常含加班费。
经济补偿月工资依劳动者应得工资算,有计时、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等货币收入。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数算平均工资。
应得工资含正常与加班工资,加班费是经济补偿金基数部分。用人单位若故意不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依法维权保障权益。
三、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要给予
经济补偿金付与否,视具体情况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符合法定情形,单位要付。像是单位有错致劳动者解约,像没及时足额给报酬;或合同期满终止,除单位维持或提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还有经济性裁员等。
不过,劳动者主动辞职且单位无过错,或严重违纪被辞退等,无需支付。所以,不能一概说要给经济补偿金,得依实际劳动法律关系变动,按规定准确判断是否该付。
在探讨经济补偿金包含不包含加班费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比如,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的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在计算方式上有所不同,这里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费也会影响最终数额。另外,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工资构成除了加班费,奖金、津贴等是否应纳入计算范围也是大家常常关心的。如果您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加班费认定等方面仍存在疑问,不知道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团队为您精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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