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脱犯的犯罪主体是非常特殊的,一般逃脱犯只针对一些已经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这部分人员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在拘留期内,如果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逃脱的话,就成为了逃脱犯。刑法还有刑诉法当中对逃脱犯这一问题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是刑诉法对脱逃犯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诉法对脱逃犯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犯罪嫌疑人或逃犯进行羁押的条款主要是第八十条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和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关于逮捕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逃脱犯在刑法第316条当中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逃脱的话,可以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刑诉法对脱逃犯的规定是,我国公安机关如果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对一些犯罪事实清楚的犯罪嫌疑人,认为极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企图自杀逃跑的这种情况,都可以进行逮捕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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