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职工合同续签后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同意续订的,无经济补偿。
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职工终止合同后是否有法律补偿
工伤职工终止合同后一般有法律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例如,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也有相应补偿。不过,若工伤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工伤待遇补偿仍需按规定支付。
三、工伤职工合同期满终止还有其他法律补偿吗?
工伤职工合同期满终止,除经济补偿外,还可能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经济补偿则按《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当我们探讨工伤职工合同续签后有无补偿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职工在合同续签后,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后续工作岗位调整时工资待遇是否会有相应变化。另外,工伤复发时该如何处理,费用又该如何承担。这些都是与工伤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你对工伤职工合同续签后的补偿细节、岗位调整工资待遇,或是工伤复发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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