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买房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已不是多大困难的事情,但一时要拿出那么大笔钱来,也需谨慎。在购房中,人们会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要求购买者提前支付房屋定金或订金,说是为其留好房源。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这两个词的概念往往不是很清楚,也因此与开发商产生各种纷争。那么买房子定金和订金区别是什么?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由小编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购房者确定买房后,会被要求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金额的“定金”。但是殊不知“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但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简单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担保形式;而“订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定金:《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了解,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来说,订金可以退,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而定金则不可退。定金支付后,支付首期款的期限,以定金协议为准。
二、缴纳定金或订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既然这两个词语的法律意义不同,那么我们在支付定金或订金的时候要注意: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确实应该支付一定的定金给开发商,而且这个额度一般是总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额度的,如果对方和您索要了更多的定金。这时候显然是不合理的,您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如果您购房的时候只支付了订金,那么到时候对方如果没有履行合同,就没有其他额外的补偿,所以建议各位打算购房的朋友,还是把合同弄清楚,并且和对方签订合理的定金。
三、定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购房客户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交纳了“定金”,那么向开发商要求无条件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相反如果开发商出售的房子符合相关出售条件,如不愿购房,则“定金”将不能退款。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对买房子定金和订金区别的解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小编认为:“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但是意义却有很大的不同,购房时购买者一定要看好开发商给的合同里是“定金”还是“订金”,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这才能让我们享受到更多的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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