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张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开始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其服务地区主要为福建厦门,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颖律师处理了百余件案件,在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处理侵权责任纠纷
在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侵权责任纠纷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林XX诉请判令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背景、原告诉讼请求及双方争议焦点。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林XX是否构成侵权、是否侵占原告林XX主张的案涉房屋内财产,以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张颖律师从多个角度提出抗辩。一是指出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该房屋系双方母亲林XX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生前明确希望将房屋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母亲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继续居住使用房屋合法合规;二是说明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三是强调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四是提出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清晰阐述抗辩意见,精准驳斥原告全部诉讼主张。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
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上诉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或将案件发回重审,并要求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本案系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包括超出租赁面积81㎡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是否应归上诉人吴XX单独所有、上诉人吴XX是否有权享有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奖励部分是否应纳入双方约定的分配范围,以及一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是否存在错误。该案一审阶段,法院判决案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全部款项的70%归被上诉人陈XX所有,上诉人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张颖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二审后,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结合二审庭审情况和上诉人提交的补充证据,精准驳斥上诉人全部上诉理由。明确双方签订的两份《土地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约定的“拆迁赔偿三七分”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拆迁补偿系针对房屋及附属物,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且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吴XX参与房屋建设、超出租赁面积部分的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拆迁奖励与被上诉人建设房屋、按时搬迁的行为直接相关,应纳入分配范围。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稳固了被上诉人应享有的70%拆迁补偿份额(对应补偿金额XXX.4元),彻底捍卫了被上诉人的核心财产权益。
专业价值体现
在这两起案件中,张颖律师均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在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她精准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链条,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发表抗辩意见,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耐心解答疑问,缓解当事人的诉讼焦虑,并结合实际情况提供专业法律建议,规避诉讼风险。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代理经验,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协助法院理清案件事实、高效推进审理工作。
在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张颖律师同样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精准定位二审争议焦点,制定针对性的抗辩思路。全面整理一审及二审阶段的全部证据,精准反驳上诉人提交的补充证据,强化己方证据的说服力。全程以当事人为核心,及时反馈案件情况,解答疑问,提供合理建议,规避二审诉讼风险。庭审中逻辑缜密、重点突出地阐述被上诉人的抗辩意见及事实、法律依据,有力反驳上诉人的不合理上诉理由,为当事人筑牢二审维权防线,妥善化解拆迁补偿分配纠纷。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