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网络借贷的登记备案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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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金融办网络借贷的登记备案怎么处理?

如今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很多事情在网络上便能快速得到解决,这便很快使得网络借贷这一行得到兴起,通过一个网络平台的连接,借贷人便可以在网络上借到钱,确实方便快捷,但是在网络上借贷也是有流程的,下面小编就来说说金融办网络借贷的登记备案怎么处理。

一、金融办网络借贷的登记备案怎么处理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应该这样办理:

(1)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包括下列程序: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相关内容;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资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行设计、印制,其中应当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章等要素。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

(二)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三)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合规经营承诺;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

(七)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

(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

(九)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

(一)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二)依法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的监管工作;

(三)确保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报送真实、准确的相关数据、资料。已存续机构备案登记管理特别规定: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网络借贷扩展了现实生活中的渠道,也确实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网络上也是个虚拟的平台,这就使得借贷人的信息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网络借贷一定要谨慎小心,以防诈骗,若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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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网络借贷备案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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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以财务作为抵押向债权人抵押担保而签订的合同,也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因此,除极少数抵押物外,法律对抵押合同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中国《担保法》规定:土地使用权用权、房产、林木、运输工具、企业设备作为抵押物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规定表明,凡以上述物品作为抵押物的,物抵合同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抵押不生效。对于法律未明确要求登记的,则不经登记合同也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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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朋友现在准备在外面租赁一套房子,我朋友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签订一份不动产租赁合同,我朋友租赁了房子了之后要去做备案,网签备案与不动产登记簿怎么登记的
[律师回复]
一、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其他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2、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2)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3)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4)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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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金融局备案是什么意思?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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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纠纷
我远房亲戚有钱后,头一件事情就是想要去买一套房屋,已经交付首付后,还款差不多的情况下,就成功去办理网签了,下一步是要登记备案的,那网签和预售登记备案怎样?
[律师回复] 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需要登记备案,原因是当合同文本签订后,必须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开发商为了提高效率,不会逐户的办理,而会采取分批办理的形式,这样就致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日会相应延后。
一、网签和备案的区别
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lt;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gt;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两者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仅仅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
如购房者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后,还需再将购房者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
如果已经备案成功,但是还不能拿到购房合同,可以让开发商告诉备案登记号,之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到相关的备案情况。
三、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和备案不同点
商品房网签和备案程序是:在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由买卖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网上签约,双方签署合同,最后由开发商在合同签约后持合同、购房资格核查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在合同上加盖备案章。
二手房网签和备案程序是不同于商品房的,这主要是因为房屋买卖的方式不同。一个是期房预售,一个是现房交易,还有取得房屋权利的过程也不同。一个是从买房到办证有一个长时间周期,一个是交易、办证、交房基本在同一时间段完成。因此,二手房备案程序相对简单,主要是由买卖双方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完成网上签约,这是不同于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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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融资担保公司如何登记
[律师回复] 1、设立审批程序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据《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成立,适用的是公司法对于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设立原则为准则主义。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
2、经营的范围不同。
3、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即可。但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理制度,并对其管理人员等均有相应的要求。
4、监管管理程度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程序,处处可见监管,监管涉及设立、变更、经营等各个环节。
目前,我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仍然占有较大的比例,在研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准入的同时,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纳入监管范围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可喜的是,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终于于6月出台了《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将各省市非融资性担保协会确定为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指导部门,并规定非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时需要取得担保行业协会资质证书,在其年检方面对推行行业协会与工商登记部门联合年检制度,虽然该指导意见是担保行业内的文件,但一定程度上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准入及经营纳入了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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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备案后是否需要去登记?
在网签备案后也是需要进行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在购房后当事人也是需要与房产销售中心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同时也是要进行网签和备案的,那么进行网签后也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上,销售方与交易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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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前段时间堂哥因为年底要结婚了,所以着急购买房子,这几天看了一套比较满意的房子,签了购房合同后工作人员告知需要登记备案,问买房签合同合同登记备案,为什么要备案?
[律师回复] 签完购房合同还要到房管局备案,是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的,购房者签完购房合同后,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2、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3、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4、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直接代为登记,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一) 依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
(二) 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朋友在外地租了一处房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准备去登记备案去了,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吗?
[律师回复] 虽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房屋出租不办理登记备案的行为确实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的,可以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出租房屋应该办理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行政义务。不办理登记备案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未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有人认为,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经登记备案后方能生效,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合同无效,将是否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或有效的要件。但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可以认为,批准、登记既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是合同的有效要件,而仅仅可能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这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且规定登记后才生效的;另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前一种登记主要指《担保法》等所规定的抵押合同登记和权利质押登记等。这种登记是合同的生效要件,没有办理,则合同不生效。房屋租赁登记则属于后一种登记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没有办理,并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和有效。
此外,由于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经登记备案为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的规定,合同经租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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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费是网签备案费吗?
房屋登记费并不是网签备案费,签订购房合同后去办理备案手续,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网签的合同提交备案,大概需要3~5天的时间就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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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律师回复] 1、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第二,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第三,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第四,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第五,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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