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本案由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李泽宇律师代理。李泽宇律师执业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
201X年X月15日1X时许,刘XX驾驶冀F×××号车撞到行人孙XX后驾车逃逸。交警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孙XX受伤后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刘XX支付了部分费用。该车在中国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30万元商业三者险。孙X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保险公司认为刘XX肇事逃逸,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只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李泽宇律师则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未提交证据证实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一审法院支持了孙XX部分损失共计XXXX3元,判决中国XX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543X3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对免责条款已明确告知投保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
还是李泽宇律师代理的案件。201X年X月24日1X时44分许,于XX驾驶货车与XX驾驶的登记在李XX名下的半挂货车发生碰撞,于XX和乘坐货车的彭XX死亡。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该车在XX保险大同XX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于XX的家属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30%承担责任。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标准,确定了各项赔偿数额,判决XX保险大同XX赔偿原告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
法律干货
1.保险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明确告知投保人的义务,如果未履行该义务,免责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购买保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进行了说明。
2.证据收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交通费用票据等,以便在索赔时能提供有力支持。
3.责任认定: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当事人要重视并及时获取。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交通事故理赔中,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如果你在河北保定遇到法律问题,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李泽宇律师或许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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