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在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八年。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亲办案件,富有责任感。其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还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他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案例一
在“中国XX公司与孙XX、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201X年X月15日1X时许,被告刘XX驾驶冀F×××号车撞到行人孙XX后驾车逃逸。交警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孙X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孙XX的医疗费、护理费等部分损失有证据支持,营养费因未提交加强营养医嘱未获支持,交通费酌情支持,误工费按农业标准计算。最终,法院支持孙XX损失共计XXXX3元,因中国XX公司未提交证据证实投保时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判决该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刘XX、刘XX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国XX公司不服上诉,李泽宇律师作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答辩。二审法院认为中国XX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免责条款已明确告知投保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交通事故案例二
“于XX、韩XX、彭XX、于XX与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201X年X月24日1X时44分许,于XX驾驶货车与XX驾驶的登记在李XX名下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于XX和彭XX死亡、车辆损坏等后果。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于XX等四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法院审理认定,被告XX应承担赔偿责任,先由XX保险大同XX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按30%比例赔偿。最终判决XX保险大同XX赔偿四原告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李泽宇律师作为四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