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张叶律师
张叶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37人
专家导读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很多重庆老百姓对征地政策都是通过媒体获得的浅薄认知,大多数人不了解的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征地离公众比较遥远,但是一旦真正面临政府征收土地的时候,清楚补偿标准才能更好的维护权益。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小编相信大家都掌握了重庆政府征收土地的来龙去脉。如今重庆城市化速度加快也让征地的现象越来越多,了解一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也将成为必要。小编提示,面对复杂的征地事项,本网站的律师可以帮助大家解决难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键咨询
  • 155****7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6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16500元/亩。2、青苗费:3000元/亩。3、附着物补偿费:7000元/亩。4、房屋及构筑物补偿费:据实丈量,计算补偿费。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律师。我是重庆人,现在我们家的土地要被征收了,请问律师2017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第十四条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第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第十六条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第十九条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二十条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未利用地按照100%计算)。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重庆房产税版本
1:针对高档住房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6月8日表示,重庆的房价是基本合理的,重庆不会针对所有商品房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目前考虑只针对高档住房,具体方案是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
重庆房产税版本
2:基数参考面积和套数
记者了解到,目前房产税开征的基数倾向于重点参考持有房产的套数和面积,目的仍是打击投机炒房者和抑制高端消费,绝大多数拥有普通自住房户并不受影响。
重庆房产税版本
3:采用累进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已经启动了对房产税的会签程序,其中就包含采用累进计税方式的“重庆方案”。据了解,重庆市目前上报的试点方案,采用了税率逐级提高的累进计税和征收方式:对个人住宅的套数或者面积划定不同的档次,依据划定的档次逐级调高税率;拥有的房产套数越多,面积越大,其最终缴付房产税的税率,就将越高。
重庆房产税版本
4:税率可能在1%左右
消息人士称,重庆市针对高档房征收的房产税税率可能在1%左右。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此前表示,重庆现在实行的政策,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 的思路,重点将对高端住房比如别墅等,征收房产税,加以遏制。黄奇帆还表示,重庆将对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
重庆房产税版本
5:税率最高约
1.5%
据预测,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收房产税。税率可能为房产当年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点五。
重庆房产税版本
6:税率0.5%-2%
重庆一些炒房者群体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对“六七年交的税就够再买一套房”的高税率尤感惊诧。不过,他们随即也注意到,黄奇帆在提及“6年再买一套房”观点时,顺便还匡算进了利息成本6%,以及大致2%的物业税成本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重庆房产税怎样征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重庆房产税版本
1:针对高档住房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6月8日表示,重庆的房价是基本合理的,重庆不会针对所有商品房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目前考虑只针对高档住房,具体方案是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
重庆房产税版本
2:基数参考面积和套数
记者了解到,目前房产税开征的基数倾向于重点参考持有房产的套数和面积,目的仍是打击投机炒房者和抑制高端消费,绝大多数拥有普通自住房户并不受影响。
重庆房产税版本
3:采用累进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已经启动了对房产税的会签程序,其中就包含采用累进计税方式的“重庆方案”。据了解,重庆市目前上报的试点方案,采用了税率逐级提高的累进计税和征收方式:对个人住宅的套数或者面积划定不同的档次,依据划定的档次逐级调高税率;拥有的房产套数越多,面积越大,其最终缴付房产税的税率,就将越高。
重庆房产税版本
4:税率可能在1%左右
消息人士称,重庆市针对高档房征收的房产税税率可能在1%左右。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此前表示,重庆现在实行的政策,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 的思路,重点将对高端住房比如别墅等,征收房产税,加以遏制。黄奇帆还表示,重庆将对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
重庆房产税版本
5:税率最高约
1.5%
据预测,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收房产税。税率可能为房产当年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点五。
重庆房产税版本
6:税率0.5%-2%
重庆一些炒房者群体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对“六七年交的税就够再买一套房”的高税率尤感惊诧。不过,他们随即也注意到,黄奇帆在提及“6年再买一套房”观点时,顺便还匡算进了利息成本6%,以及大致2%的物业税成本
重庆荒山征地怎么给
[律师回复] 荒山遇到征收如何补偿
1、首先要看自己开垦荒山是否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如果证件齐全那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3年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重庆荒山征地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荒山遇到征收如何补偿
1、首先要看自己开垦荒山是否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如果证件齐全那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