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颁发的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监管文件当中,并没有所谓的买断工龄这样一种说辞。实际上有很多国有企业改制的时候可能会给一些老员工发放一定的补偿金,然后所谓的买断工龄的做法就是通过这种委婉的做法,要求当事人下岗,解除劳动关系。可是个别国有企业改制本身就是因为经营不善,可能在支付巨额的买断工龄补偿金以后,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企业改制买断工龄后无力交纳保险。
一、企业改制买断工龄后无力交纳保险怎么办?
1、企业改制的时候,会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到改制之日,余下的要由个人缴费,或挂靠到一些公益性岗位,企业等继续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按社保机构核定基数,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来选择.缴费满15年的可以不交,但以后退休金不高,因为你属于女工人,可以到50岁办理退休手续,但是缴费要满15年.
2、买断以后,可根据你交失业保险的年限领取2个月到最高2年的失业金.
3、买断后医疗保险可以继续按个体比例来缴费,也可以选择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120元(如有差异视当地医保征收来定),继续交纳医疗保险(非城镇医疗)到50岁办理退休后,就享受你所说的社保待遇.
补充:
因国家对失业满40岁女工人,满50岁男工人有优惠政策,你到当地就业局咨询,可以办理交纳养老保险的返还政策,先到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当年所交纳的养老保险总费用要返还给你80%.(各地政策不一,具体返还比例视当地规定).间隔5年退休的,返还到你退休,你47岁,那就返还3年.
二、国有企业改制买断工龄最新补偿标准
买断工龄应当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如下规定确定赔偿标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从法律规范上来看,并没有国有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这一说法,买断工龄实际是企业需要支付给下岗职员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具有的补偿金是由职员的工龄,以及在职期间的薪资所决定的。在也改制之前,若发现漏缴企业职员的社保的,需要补缴。
国有企业只会为员工交社会养老保险到改制之前,改制以后国企如果无力再缴纳社会保险了,那当事人只能将自己的社保资料挂靠到一些社会上的公益性岗位,或者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咨询一下,而作为国企改制以后如果连社保都无力缴纳,也能说改制方案不是特别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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