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买了一套商品房,住进小区后,随之而来的是各种费用。小区会委托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小组,对本小区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相应的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那么物管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物管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物业管理是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物业收取的项目大概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指人员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是根据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的)。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包括:
(1)公共建筑(如过道、门厅、楼梯及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
(2)给排水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电气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4)燃气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5)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6)公共照明费;
(7)不可预见费;
(8)易损件更新准备金。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用。
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6、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收取了以上费用之后,就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好小区的公共事物,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秩序,业主在和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应该将上述费用列明,并且约定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合理管理义务时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对于合同内容不确定可以寻找专业律师帮忙草拟,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如果物业没有尽到职责,业主们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子没住要收物业管理费吗?
业主买了商品房后,没有人居住过,这样的情况还要收取物业管理费吗?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过期不交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即使房子空着没住,业主也有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
如果小区出现了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可以先进行协商,邀请律师对不缴费的业主进行法律教育和引导,告之其为什么房子空着的情况下仍需缴纳物业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物业管理企业可通过诉讼的形式维护权益,为提高胜算率,建议聘请律师打官司,高效便利。
通常业主买完房后进入小区生活,都会有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事物,物业的收费标准应该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清楚,列出明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业主买了房子一直空着,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具体物管费收取标准内容,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绍,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