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并不陌生,但是劳动合同条款繁杂,涉及的法律知识往往比较专业,因而使得很多劳动者头疼。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一般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
在劳资关系中,因为劳动者是通过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一方,所以很明显是弱势一方。特别是在建筑领域中,普遍存在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而且许多劳动者只与包工头接触,直接从包工头手中领钱,其余一无所知;这样在权益受到损害需要维权的时候,就会因证据缺乏而给自己带来很大难度。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是对自向的保护和防范。曾多次遇到诸如不支付工资,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但劳动者一方却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或者证据自己的工资收入,许多情况下都是靠工友证明,而仅告这种工友的证明,在法律上是很薄弱的。而且多数劳动者是在侵权的事实发生后再做事后的补救,这种补救行为很容易被用人单位一方发觉甚至防范,所以事后补救也是很难取得充分的证据的。
所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应当加强法律意识,事前防范胜于事后的补救,否则,在许多情况下,即使人人都知道真正的事实是什么,但是仍然会因为证据的缺失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入职协议是否视为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的约定。 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形式上要求纸质合同,内容上要求具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必备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代表劳动关系的存续,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以此,在劳动法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惩罚措施。至于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上文小编已经作出了总结。只要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即使是最后一天也不会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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