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被辞退是大家都不愿意碰到的事儿。可有时候,一些员工入职还不到半年,就遭遇了被辞退的情况。这时候,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能拿到多少补偿,究竟是按“N”来算,还是按“N+1”来算呢?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分析分析。
一、“N”和“N+1”补偿是啥意思
“N”指的是经济补偿,它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N+1”,这里的“1”指的是代通知金,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举个例子,小李入职一家公司还不到半年,月工资是5000元。如果公司合法辞退他,按“N”补偿的话,他能拿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也就是2500元;要是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他,选择按“N+1”补偿,那他就能拿到5000元(半个月工资2500元+代通知金2500元)。
二、哪些情况按“N”补偿
一般来说,当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自身原因,比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辞退员工时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N”。
就像小张所在的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进行裁员,小张入职不到半年,公司就需要按照“N”的标准给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三、哪些情况按“N+1”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例如,小王入职后因生病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原工作,公司也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给他,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他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就需要按“N+1”的标准给他补偿。
四、被辞退后怎么维权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的时候,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写清楚投诉的事项、自己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信息等。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辞退补偿的事儿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补偿款,或者对补偿金额有争议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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