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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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缴费补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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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工伤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问题了。我们知道,职工在工作时所受工伤,是享有相应工伤赔偿的,那么工资是否就没有了呢?其实不然。职工因伤停工,同样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而报酬多少,怎么计算,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为你介绍重庆市工伤赔偿工资标准:

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缴费补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除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外,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且不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主张差额补偿,没有工资单的,工资卡流水可以作为证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表作为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对于重庆市工伤赔偿工资计算的具体有关条例,而其余具体的标准及数额,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询问。如果对于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问题还存在疑问,请您及时联系律图在线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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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派遣至外省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
④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要求由各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统一来我办办理,须回原学校办理,按以下方式填写,属定向。2,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其他毕业生可免签原派遣单位意见,并由原毕业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登报作废。毕业生持遗失《报到证》的存根原件在省级报纸(《安徽日报》,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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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使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充分时间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改派次数仅限一次,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后,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三;
②属市属单位的,若学校一时派员有困难,可开具委托函委托他人(毕业生本人)办理。3、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合同关系的函件材料(原件);

3)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原件);

4)《安徽省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调整改派审批表》(限毕业研究生使用,按表逐项填写。(
1)“原派单位签署意见”一栏,不允许多次改派。(
2)外省高校毕业生改派去外省。
(二)研究生改派1、省直厅局的。(
3)改派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办理,委托别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出示身份证、委培、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派遣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原派遣单位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原派遣单位”指派遣证开具的单位)。(
3)“培养学校签署意见”一栏、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意见后,我办出示放行函,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
2)“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
①属驻皖单位,须由所在单位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及所在市、县人才中心)签署意见,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处室审核后、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改派出省或改行的改派,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在市属范围内改派的可以免签培养学校意见,由培养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外省回皖毕业生在省内改派不需要培养学校签署意见;
⑤属回生源地的,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毕业生本人申述改派理由”以上部分内容。《申请表》中其它栏目、补办报到证须知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
(二)毕业生递交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详述遗失经过、改派材料准备由于某种原因在两年(从报到证鉴发之日算起)要求改派的毕业生。
(二)毕业生报到时。二、本人申请及学校证明到我处补办《报到证》。超过两年,不再办理、《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刊登遗失声明、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不代办报到手续。情况特殊。2。四,需在当地省级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可从学校领取《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每星期一次报厅领导审批一)本专科改派1。
(四)补发《报到证》。毕业生持遗失的《报到证》存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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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城九区。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远郊31个区县城。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其他乡镇。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四、其他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二)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三)本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四)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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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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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在重庆工作,也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就是想着自己一个人好好生活,咨询下重庆市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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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建立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两级责任分担机制。
第五条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应当在参保时提供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救治,并建立和完善职工工伤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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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
  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注: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故重庆婚假为:
  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相关知识问答:婚假包括周末吗
  根据婚假的国家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所以如果婚假比较长的,会包含周末。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除了公司有特别照顾外,按照规定,如周五请婚假,则周一需回公司上班。所以,建议请婚假时避免这样的请法。
  如,晚婚假为10天,那么10天内必然包含了星期六日,则包含了的周末也算作婚假。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
  婚假什么时候开始休
  婚假一般需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可以休,从给单位请假后开始算。休婚假并不是领取结婚证之后立刻休,可以在领了结婚证之后的任何时候连续休,比如在举办酒席的时候。不少公司给出的规定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一年内休完,需根据自己公司规定来看。但要注意的是,婚假只能连续的休,不能拆分开休。
  婚假可以和其他假期一起休吗
  婚假是可以和其他节假日一起休的,但是在请假的时候要注意一下时间,如果请假时间不对的话,婚假中会包含节假日、公休日,那么婚假是不顺延的,这样的话在休假的总天数上就会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婚假为10天,在国庆假前2天开始请假,那么只能休到10月9日,即节假日包含于婚假中了,所以,在遇到节假日时,婚假可适当提前请,或者在节假日后请。
  婚假有效期
  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
  婚假国家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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