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刘晟律师代理。刘晟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拥有工学与法学交叉学科背景。他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等案件领域,秉持“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理念,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2023年9月5日7点30分,路某某开车搭载雇工去瓜地干活,车上有各某某等四人。当车行驶到国道218线路段时,因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受伤。交警认定各某某无责。
事故后,各某某先在尉犁县人民医院住院20天,路某某付了10683.84元医疗费。2024年5月9日,各某某回河南做二次手术,又花了7580.79元。经鉴定,各某某两处十级伤残,还确定了营养、护理、误工期限,鉴定费3180元。
原来,路某某开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和路某银是各某某的雇主,事发时各某某在提供劳务途中。路某某后来给了各某某20000元赔偿款,但双方对剩余赔偿没谈拢。
于是,各某某委托刘晟律师团队起诉。原告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162074.27元,超出部分由路某某和路某银连带赔偿,还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争议焦点很多,比如各某某损失咋认定,保险公司咋赔,路某某和路某银要不要担责,路某某说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是否成立。
刘晟律师团队针对性举证辩论:拿出完整证据链证明事故和损失;指出事故是雇主接送雇员,不是“好意同乘”,路某某要担全责;反驳“协议已赔偿完毕”,因为二次手术没做,协议不影响向保险公司索赔;明确驾乘人员综合保险先赔,不足部分路某某承担,路某银无过错不担责。
最后,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66131.7元,路某某赔53690.69元(扣除已付的),驳回对路某银的诉求。各某某最终拿到119822.39元赔偿。
法律干货
及时固定证据:事故发生后,要尽快收集事故证明、医疗病历、费用票据等,这是索赔的关键。比如各某某的案件,完整的证据链让损失认定更清晰。
明确赔偿途径:雇员上班途中遇事故且无责,可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或侵权赔偿。像各某某,既向保险公司索赔,也要求侵权人赔偿。
驳斥不合理抗辩:面对保险公司和侵权人的免责理由,要委托专业律师反驳,明确“好意同乘”“赔偿协议”等适用边界。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索赔难题别慌,通过法律途径、依靠专业律师,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晟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欢乐海岸3号写字楼26层,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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