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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期,XX公司员工W响应政策封闭工作。四个月后的某天晚上,W在岗位上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往医院,术后靠呼吸机维持生命,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场关于工伤认定的纷争就此展开。
XX公司认为W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向某市人社局申请,却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理由是发病到死亡超48小时。公司申请行政复议,省人社厅维持原决定。无奈之下,公司委托辽宁山嵩律师事务所,贺鹏律师参与办理此案,向某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公司诉求。
贺鹏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具备扎实医学、法学功底,承办案件逾百,擅长工伤等纠纷。他接受委托后,对案件全面分析,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一审中,他充分阐述W符合工伤认定的理由,围绕疫情现象及工伤条例现状慷慨陈词,被告当庭折服,法官也深受触动。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续委托贺鹏律师上诉。二审期间,贺鹏律师团队指引公司补充提交追授荣誉称号决定、荣誉证书及律师谈话调查笔录等新证据,证明W工作强度大,发病与工作有关联。
二审法院认为新证据与本案有关联,因出现新证据,需工伤认定主管部门先行裁量,遂撤销一审判决、复议决定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某市人社局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决定。最终,该局作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贺鹏律师坚持不懈维权,推动了争议的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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