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2015年11月,他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9月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19763。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均有涉足,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在经济类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职务与荣誉
贾琦律师现任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他在职业生涯中收获了诸多荣誉,2020年11月,被宿州市司法局派往徐州市律师协会交流学习,获得徐州市律师协会“麦田计划”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三期辩论赛决赛“最佳辩手”和“最佳团体奖”;2021年9月,获得宿州市律师协会首届律师辩论赛“团体一等奖”;2021年10月,荣获宿州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团体奖”;2022年2月,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2022年5月,被聘为砀山县公共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成员。此外,他还获得了“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的称号,被聘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宿州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等。
执业理念与作风
贾琦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至今零投诉,还收获了数十面锦旗,深受当事人好评。在承办业务过程中,他十分注重维护律师行业整体形象,坚决杜绝包打官司、乱许诺、贬低同行和低价竞揽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他积极做好传、帮、带工作,带领培养律所新进青年律师,为律所的人才培养贡献力量。他还作风正派,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并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大型案件与著作发表
贾琦律师具备处理大型案件的能力,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规运营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在学术研究方面,他发表了《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完善》等多篇专业论文,为业内外人士提供了专业数据和经验参考,展现了他在法律理论研究上的深厚功底。
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在代理某物流公司申请再审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中,某物流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焦X的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不服之前的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贾琦律师及团队接受委托后,对原审案卷材料进行了深入分析与研究。他们精准地发现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符合法定的再审申请条件。随后,贾琦律师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最终,法院经审查采纳了代理意见,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并在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贾琦律师团队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他们能够精准定位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至关重要的程序性胜利与缓冲时间。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
在周X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中,这是一起由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复杂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周X与他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后,担任其辩护人。他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分析全案证据,认为在涉案的“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基于以上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上,采纳了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这一案例体现了贾琦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精准判断,他能够精准识别案件中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关键量刑情节进行有力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贾琦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能力,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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