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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的这起案件中,原告唐XX本期望通过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获得稳定收益,然而自2019年12月24日起,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案件犹如一团乱麻,陷入死结般的困局。
深入调查,揪出关键线索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600件,经验丰富。面对此案,她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经调查发现,被告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锁定责任主体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难以执行回款,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这一诉讼策略的调整,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将责任主体锁定在股东身上。
法律主张,保障客户权益
在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详细梳理原告各项损失,主张逾期利息并合理调整计算标准,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法院认定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成功为原告挽回全部经济损失,破解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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